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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担保人有效期几年

冯* 湖南-邵阳 抵押担保咨询 2024.12.20 04:12:12 376人阅读

借钱担保人有效期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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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保证期间为保证合同约定的期间。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如果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总之,借钱担保人的有效期要根据具体的保证方式和合同约定来确定,需谨慎对待,以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2024-12-20 09:27: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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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保证期间就是保证合同所约定的那段时间。要是没约定保证期间,那保证期间就是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的那一天开始,往后推六个月。在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那保证人就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要是债权人已经提起了诉讼或者申请了仲裁,那保证期间就得按照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来。
要是属于一般保证,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之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的那天起,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
要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之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那一天起,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
总之,借钱担保人的有效期得根据具体的保证方式和合同约定去确定,大家一定要谨慎对待,可别一不小心就承担了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2024-12-20 08:39: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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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那保证期间就是保证合同所约定的那段时间。要是没约定保证期间,那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就开始算六个月的保证期间。在这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那保证人就不用承担保证责任;要是债权人已经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了,那保证期间就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要是属于一般保证,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之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那天起,就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要是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之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那天起,就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总之,借钱担保人的有效期得依据具体的保证方式和合同约定来确定,可不能马虎,得谨慎对待,不然很容易就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2024-12-20 08:05: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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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保证期间就是保证合同所约定的那个时间段。要是没约定保证期间,那保证期间就是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的那一天起,往后推六个月。在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对债务人去提起诉讼,也没有申请仲裁,那保证人就不用承担保证责任;要是债权人已经提起了诉讼或者申请了仲裁,那保证期间就按照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来。
要是属于一般保证这种情况,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之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了,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的那时候开始,就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要是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之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了,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那一天起,就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总而言之,借钱担保人的有效期得依据具体的保证方式以及合同的约定来确定,这事儿可得谨慎对待,可别一不小心就承担了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2024-12-20 06:48: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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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那保证期间,就是保证合同所约定的那段时间。要是没约定保证期间,那保证期间就是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的那一天起,往后推六个月。在保证期间里头,如果债权人没有对债务人去提起诉讼,也没申请仲裁,那保证人就不用承担保证责任;要是债权人已经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了,那保证期间就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要是属于一般保证这种情况,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之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了,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的那时候开始,就正式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要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之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那一天起,就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总之,借钱担保人的有效期,得依据具体的保证方式以及合同的约定来确定,这可是得特别小心谨慎地对待,可不能马虎大意,不然很容易就承担上那些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2024-12-20 05:08:12 回复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企业提供担保,签订担保合同,一般的担保合同都是有效的,只有很少的担保合同无效,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一)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担保法解释》第四条规定,公司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是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二)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保证规定》指出,主合同债权人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串通,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三)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担保法解》规定,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四)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在对外担保问题上我国法律和法规有严格的限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1、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3、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文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4、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借款担保人时效多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担保期限,我国《担保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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