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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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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基金会资金构成什么罪

李** 河北-唐山 职务侵占辩护咨询 2024.12.20 09:13:08 429人阅读

侵占基金会资金构成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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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基金会资金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或贪污罪。若侵占者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基金会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若侵占者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构成贪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12-20 13:2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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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基金会的资金这种行为,有可能会构成职务侵占罪或者贪污罪。要是侵占的人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他借着职务的便利,把基金会的资金偷偷弄成自己的了,而且金额比较大的话,那就构成职务侵占罪,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要被处罚金;要是金额特别巨大,那就要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还可能会被没收财产。要是侵占的人是国家工作人员,他利用职务的便利,把公共财物给侵吞了、窃取了、骗取了或者用其他办法非法占有了,那就构成贪污罪,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要被处罚金;要是金额巨大或者还有其他严重的情节,就得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要被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要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那就要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同样要被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12-20 13:02: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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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基金会资金这事儿,那可是有可能触犯职务侵占罪或者贪污罪。要是侵占者不是国家工作人员,靠着职务之便把基金会的钱偷偷弄到自己手里,而且金额还比较大,那就是职务侵占罪,得蹲五年以下的牢,还得罚点款;要是金额巨大,那可就得蹲五年以上的牢,还能把财产没收了。要是侵占者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把公共财物给侵吞了、窃取了、骗取了或者用别的手段非法占有了,那就构成贪污罪。要是情节不严重,就蹲三年以下的牢,罚点款;要是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就得蹲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牢,还得罚款或者没收财产;要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那可就惨,得蹲十年以上的牢,甚至是无期徒刑,还得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2024-12-20 12:07: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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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基金会的资金,这可能会触犯职务侵占罪或者贪污罪。要是侵占的人不是国家工作人员,靠着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把基金会的钱偷偷地占为自己所有,而且数额还比较大的话,那他就构成了职务侵占罪,这种情况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要被罚钱;要是数额特别巨大的话,那就要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还可能会被没收财产。要是侵占的人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务的便利,把公共财物给侵吞了、窃取了、骗取了或者用其他办法非法占有了,这就构成了贪污罪。这种情况下,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要被罚钱;要是数额巨大或者还有其他严重的情节,那就要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要被罚钱或者被没收财产;要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那就要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同样要被罚钱或者被没收财产。

2024-12-20 10:30: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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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基金会的资金这种行为,是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或者贪污罪的。要是侵占的人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他们凭借着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把基金会的资金偷偷地占为自己所有,而且数额还比较大的话,那就构成了职务侵占罪。这种情况下,他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同时还得处罚金。要是数额特别巨大的话,那就要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还可以同时没收他们的财产。
要是侵占的人是国家工作人员,他们利用自己职务的便利,通过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一些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这就构成了贪污罪。对于贪污罪,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要处罚金。要是数额巨大,或者还有其他比较严重的情节,那就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得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要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那可就得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同样也要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12-20 09:39:55 回复


一、哪些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作。职权,是指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却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或通过其他人员利用职务或地位上的便利条件。包括:

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

2)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

3)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对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如单位领导利用调拨、处置单位财产的权力;出纳利用经手、管理钱财的权利;一般职工利用单位暂时将财物,如房屋等交给自己使用、保管的权利等。至于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仅是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如熟悉环境、容易混人现场、易接近目标等,即使取得了财物,也不是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当以他罪如盗窃罪论处。
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
二、谁能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二是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本罪的主体。三是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综上,凡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的,应依照刑法第382,383条关于罪的规定处罚,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则按本罪论处。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依法设立的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如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他单位”是指公司、企业以外的群众团体、管理公益事业的单位、群众自治性组织,如学校、医院、社团、居(村)委会等。
“本单位财物”不仅指本单位“所有”的财物,而且还指本单位“持有”的财物。包括:⑴、已经在本单位的占有、管理之下并为本单位所有的财物。⑵、本单位虽尚未占有、支配但属于本单位所有的债权。⑶、本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和契约约定临时管理、使用或运输的他人财物,如邮局的邮件。
从物的性质上看,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如电力、热能、煤气、天然气等。但不包括单位的知识产权,侵占单位的知识产权,在刑法“侵犯知识产权罪”一节有特别规定。
(二)客观要件
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1、行为人利用了其职务上的便利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在本单位职务上所具有的主管、管理或者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主管权”,是指对本单位财物的调拨、安排、使用等具有决定性的支配权,一般都是在单位中担任高层管理职务,如董事长、总经理、厂长等。“管理权”,是指直接保管、使用、处理本单位的财物拥有的一定的支配权的人员,如仓库保管员、会计、出纳等。“经手权”,是指本身并不负责对本公司财物的管理,但因为工作需要,对本单位财物有领取、使用或报销等职权,如企业中的业务员、采购员等。
需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只是利用对工作环境等的熟悉,出入的方便,侵占了本单位非受自身控制的财物,应该作为盗窃处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应予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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