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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加重犯有无既未遂

马** 陕西-渭南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12.21 05:10:08 434人阅读

情节加重犯有无既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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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加重犯通常存在既未遂之分。
情节加重犯是指在基本犯罪构成的基础上,因具有某些严重情节而被加重法定刑的犯罪形态。
对于一些情节加重犯,如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等,其既未遂的判断标准与基本犯罪类似,即是否已着手实行犯罪且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为未遂,已完成犯罪的为既遂。
例如,在抢劫过程中,已对被害人实施暴力并取得财物为既遂;若仅开始实施暴力行为但未取得财物即因意志以外原因停止,则为未遂。
当然,不同的情节加重犯在既未遂的判断上可能会有具体差异,需根据具体罪名和法律规定进行分析。

2024-12-21 10:1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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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加重犯,一般是有既未遂之分的。它指的是在基本犯罪构成的底子上,因为有一些特别严重的情节,所以法定刑就被加重。像抢劫致人重伤、死亡这类情节加重犯,判断既未遂的标准和基本犯罪差不多,就是看有没有着手实施犯罪,并且因为犯罪分子自己意志之外的原因没达成目的就是未遂,要是已经完成了犯罪那就是既遂。比如说在抢劫的时候,已经对被害人动了粗,还拿到财物了,那就是既遂;要是刚开始动手打人,还没拿到财物,就因为一些意外情况停了下来,那就是未遂。不过,不同的情节加重犯在判断既未遂的时候可能会有点不一样,得根据具体的罪名和法律规定来仔细分析。

2024-12-21 09:11: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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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加重犯通常具备既未遂的区分。它是基于基本犯罪构成,因具备某些严重情节而使法定刑得以加重的犯罪形态。像抢劫致人重伤、死亡这类情节加重犯,其既未遂的判断标准跟基本犯罪相近,以是否已着手实施犯罪且因犯罪分子意志之外的原因未得逞为未遂,完成犯罪则为既遂。比如在抢劫时,对被害人实施暴力并获取财物,这就是既遂;倘若只是开始实施暴力行为却未取得财物,因意志以外原因而停止,那就是未遂。不过,不同的情节加重犯在既未遂的判断上会有具体的差别,必须依据具体的罪名和法律规定来进行细致分析。

2024-12-21 08:28: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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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加重犯一般是有既未遂之分的。
啥是情节加重犯?就是在基本犯罪构成的底子上,因为具备了一些特别严重的情节,所以法定刑就被加重了,这就是它的犯罪形态。
像抢劫致人重伤、死亡这类情节加重犯,它们既未遂的判断标准和基本犯罪差不多,主要看是不是已经开始着手实施犯罪,并且因为犯罪分子自己意志之外的原因没能得逞的就是未遂,要是已经把犯罪给完成了那就是既遂。
比如说在抢劫的时候,要是已经对被害人实施了暴力,还拿到财物了,那这就是既遂;要是才刚开始实施暴力行为,还没拿到财物,就因为一些意志之外的原因停了下来,那这就是未遂。
不过,不同的情节加重犯在既未遂的判断上可能会有不一样的地方,得根据具体的罪名和法律规定来具体分析。

2024-12-21 07:28: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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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加重犯,通常是有既未遂之分的。
,情节加重犯,就是在基本犯罪构成的那个基础之上,因为具备了一些特别严重的情节,所以法定刑就被加重,这就是它的犯罪形态。
像那些情节加重犯,比如说抢劫致人重伤、死亡之类的,它们既未遂的判断标准跟基本犯罪差不多,就是要看是不是已经开始着手实行犯罪,并且因为犯罪分子自己意志之外的原因没能得逞,那就是未遂;要是已经完成了犯罪,那就是既遂。
比如说,在抢劫的过程当中,如果已经对被害人实施了暴力,并且还取得了财物,那这就属于既遂;可要是仅仅才开始实施暴力行为,但是还没取得财物,就因为一些意志之外的原因给停止了,那这就是未遂。
当然,不同的情节加重犯在既未遂的判断上,可能会有一些具体的差别,这就需要我们根据具体的罪名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仔细分析,可不能一概而论。

2024-12-21 06:43:51 回复

情节加重犯的特征,是指出现了基本构成条款不能包括而为加重刑罚条款所特别规定严重情节或严重后果。这种严重情节或严重结果,既是加重犯成立的要件,又是加重构成犯要件齐备的标志。因此,加重犯只有构成与否的问题,没有既遂与未遂的问题。从犯罪构成要件是否齐备这个角度,可以分以下三种情况分析:
1.未发生加重情节时,没有情节加重犯中加重犯的构成要件,不成立情节加重犯;
2.发生了预期的加重情节,即使基本犯未遂,结果加重犯的构成已经齐备,成立情节加重犯的既遂而不是未遂;
3.发生了未预期的加重情节,仍然符合情节加重犯的构成,是情节加重犯的既遂而不是未遂;预期的情节结果未出现的,可以从量刑情节上酌情予以考虑。(二)轮行为的认定

情节加重犯的特征,是指出现了基本构成条款不能包括而为加重刑罚条款所特别规定严重情节或严重后果。这种严重情节或严重结果,既是加重犯成立的要件,又是加重构成犯要件齐备的标志。因此,加重犯只有构成与否的问题,没有既遂与未遂的问题。从犯罪构成要件是否齐备这个角度,可以分以下三种情况分析:
1.未发生加重情节时,没有情节加重犯中加重犯的构成要件,不成立情节加重犯;
2.发生了预期的加重情节,即使基本犯未遂,结果加重犯的构成已经齐备,成立情节加重犯的既遂而不是未遂;
3.发生了未预期的加重情节,仍然符合情节加重犯的构成,是情节加重犯的既遂而不是未遂;预期的情节结果未出现的,可以从量刑情节上酌情予以考虑。(二)轮j行为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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