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安康法律咨询 > 安康职务侵占辩护法律咨询 > 民营企业如何界定职务侵占罪行为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民营企业如何界定职务侵占罪行为

李** 陕西-安康 职务侵占辩护咨询 2024.12.21 07:01:49 438人阅读

民营企业如何界定职务侵占罪行为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安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安康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界定需考虑以下几点:一是主体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董事、监事、经理、职员等;二是利用了职务便利,如主管、管理、经手财物等权力;三是侵占本单位财物,包括盗窃、骗取、侵吞等手段;四是数额较大,一般为6万元以上。
例如,公司财务人员利用保管财务的职务便利,私自将公司资金挪作他用或据为己有,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就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民营企业同样适用此罪的界定标准。若有相关疑似情况,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及后续处理措施。

2024-12-21 12:42:04 回复
咨询我

职务侵占罪,说的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那些人。他们利用自己在职务上的方便,把本单位的财物偷偷地占为自己所有,而且数额得比较大才行。
界定的时候得注意这几点:
首先,主体得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像董事、监事、经理还有职员这些都算;
其次,得借助职务的便利,比如说主管、管理、经手财物的权力之类的;然后,就是侵占本单位的财物,像偷、骗、侵吞这些手段都算;
最后,数额得比较大,一般得6万元以上。
比如说,公司里的财务人员,借着保管财务的职务便利,偷偷地把公司的钱挪去干别的事,或者直接占为己有,要是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那就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民营企业也得用这个罪的界定标准。要是有觉得像是这样的情况,就得赶紧去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帮忙看看是不是构成犯罪,还有后面该怎么处理。

2024-12-21 11:41:26 回复
咨询我

职务侵占罪,说白了就是公司等单位的那些人,借着职务的方便,把单位的财物偷偷变成自己的。这里面有几个要点得注意,
其一,主体得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像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之类的都算;
其二,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比如说主管、管理财物、经手财物这些权力;
其三,侵占的得是本单位的财物,像偷、骗、吞这些手段都算;
其四,数额得比较大,通常得6万元以上。就好比公司的财务人员,因为保管财务有职务便利,就把公司的钱偷偷挪去干别的或者自己私吞了,只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那就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而且民营企业也得按照这个标准来界定。要是有觉得可能是这种情况的,可得赶紧去咨询专业律师,让他们帮忙看看到底有没有构成犯罪,以及该怎么处理后续的事情。

2024-12-21 10:11:33 回复
咨询我

职务侵占罪,说的就是公司、企业,还有其他单位里面的那些人。他们利用自己在工作职务上的那些方便条件,把本单位的财物偷偷地变成自己的,而且这个财物的数额还得比较大才行。
那要界定是不是职务侵占罪,得考虑这么几点。
首先,主体得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像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之类的都算。
其次,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就比如说主管、管理、经手财物的这种权力。然后,就是侵占本单位的财物,像偷、骗、吞这些手段都算。
最后,数额得比较大,一般来说,得6万元以上。
比如说,公司里的财务人员,因为他有保管财务的这个职务便利,就偷偷地把公司的资金挪去干别的事,或者干脆把这些钱变成自己的,要是达到了数额比较大的那个标准,那就很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民营企业,也是按照这个罪的界定标准来的。要是有相关看起来像是职务侵占的情况,就应该赶紧去咨询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忙看看到底是不是构成犯罪,还有后面该怎么处理这些事。

2024-12-21 08:46:20 回复
咨询我

职务侵占罪,说的就是那些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干活的人。他们,借着自己职务上的那些方便事儿,把本单位的财物偷偷地占为自己所有,而且数额还得比较大才行。
要界定这个罪,得考虑这么几点。
首先,主体得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像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之类的都算。然后,得利用上职务带来的便利,就像是主管、管理财物、经手财物这些权力。
接着,就是侵占本单位的财物,手段可有好多,像偷偷地盗窃、骗人家的、把财物吞掉等等。
最后,数额得比较大,一般得6万元以上才算。
比如说,公司里的财务人员,借着保管财务的职务便利,偷偷地把公司的钱挪去干别的事儿,或者干脆就自己占为己有,要是达到了数额较大的那个标准,那就很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民营企业也一样,得用这个罪的界定标准来判断。要是有觉得像是职务侵占罪的那种情况,就赶紧去咨询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忙确定到底是不是构成犯罪,还有后面该怎么处理这些事儿。

2024-12-21 07:25:20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会涉及;理由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称“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如商店、工厂、饭店、宾馆及各种服务性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等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二是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本罪的主体,三是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综上,凡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的,应依照本法第382,383条关于罪的规定处罚,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则按本罪论处。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你好,民事侵占侵占罪不构成。欠钱属于民事债权债务行为,前提是合法的借贷关系,无非法占有的动机和意图,尽管一拖再拖耍赖,但他毕竟还是民事的范畴。而侵占属于犯罪行为,是同民事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因此不可混为一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