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甘肃法律咨询 > 临夏法律咨询 > 临夏职务侵占辩护法律咨询 > 职务侵占罪有哪些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职务侵占罪有哪些

刘* 甘肃-临夏 职务侵占辩护咨询 2024.12.21 07:20:32 441人阅读

职务侵占罪有哪些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临夏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临夏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主观方面为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目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一般为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常见情形如公司出纳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资金挪作己用或直接据为己有等。若涉嫌职务侵占罪,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

2024-12-21 13:57:04 回复
咨询我

职务侵占罪,说的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里的那些人。他们利用自己在工作岗位上的便利,偷偷地把本单位的财物给占为己有,而且占有的数额还得比较大。它的构成要件是这样的:主体得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主观上得是故意的,心里就想着要非法占有单位的财物;客观方面,就是通过利用职务的便利,把单位的财物偷偷地变成自己的,并且数额得达到比较大的程度,一般得三万元到十万元以上。就像公司里的出纳,借着职务的便利,把公司的钱挪来挪去给自己用,或者直接就占为己有。要是涉嫌犯了职务侵占罪,司法机关就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去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

2024-12-21 13:15:51 回复
咨询我

职务侵占罪,那可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那些人儿。他们利用工作中的便利条件,偷偷地把本单位的财物给占为己有,而且数额得比较大。构成这罪,得满足几个条件:主体得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主观上得是故意的,心里就想着要把单位财物非法占有;客观方面,就是凭借职务的便利,把单位财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得达到较大标准,一般是三万元到十万元以上。就好比公司里的出纳,借着职务的便利,把公司的资金要么挪去自己用,要么直接就占为己有。要是涉嫌了职务侵占罪,司法机关就会按照具体的情况去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

2024-12-21 12:22:10 回复
咨询我

职务侵占罪,说的就是那些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的人。他们利用自己职务上的那些方便条件,把本单位的财物偷偷地变成自己的,而且数额还得比较大。
它的构成要件是这样的:主体必须得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主观方面,得是故意的,心里就想着要把单位的财物非法占有;客观方面,就是通过利用职务的便利,把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并且数额得比较大,一般来说是三万元到十万元以上。
常见的情况就像公司的出纳,利用自己管钱的这个便利,把公司的资金要么挪去给自己用,要么就直接当成自己的。
要是涉嫌犯了职务侵占罪,司法机关就会按照具体的情况去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处理这件事儿。

2024-12-21 11:16:26 回复
咨询我

职务侵占罪,它主要是说那些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的人,靠着自己职务所带来的便利,偷偷地把本单位的财物给占为自己所有,而且这个数额得比较大才行。
它的构成要件是这样的:主体得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主观方面,那肯定得是故意的,心里就是想非法占有单位的财物;客观方面,就体现在利用职务的便利,把单位的财物非法地弄到自己手里,并且数额得比较大,一般来说是三万元到十万元以上这样。
就像咱们常见的那种情况,就比如说公司的出纳,他利用自己职务的便利,把公司的资金要么挪过去给自己用,要么就直接把它占为己有。
要是涉嫌了职务侵占罪,那司法机关就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去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他们会仔细地去调查事情的真相,看是不是真的符合职务侵占罪的那些条件,然后根据法律的规定来做出相应的处理。

2024-12-21 09:20:18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称“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如商店、工厂、饭店、宾馆及各种服务性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等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国《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构成侵占罪。依照上述法条,只有侵占他人遗忘物才可能构成侵占罪,侵占遗失物的,不构成侵占罪。遗忘物与遗失物区分的关键在于物的主人对物有没有控制能力,对于遗忘物,由于随时可以想起来物的位置,物的主人对物仍具有控制力,遗忘物仍在所有人的占有之下,但对于遗失物,由于物的主人已经对物失去控制力,不再占有该物,因此侵占遗失物的,不构成侵占罪。但此观点目前有所动摇,有的学者就认为拾得遗失物,拒不归还的,仍构成侵占罪。目前司法实践中仍以第一种观点为主流。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具体应该看情况,一般不可以。
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逾期不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第五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五十四条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主要违反的是《土地管理法》,如果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触犯《刑法》,要承担刑事责任。
《土地管理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上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据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九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上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据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