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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约定定金又有违约金如何处理

周* 北京-东城区 合同违约咨询 2024.12.24 09:09:52 343人阅读

既约定定金又有违约金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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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合同时同时考虑设置定金与违约金之规定之时,当事方可自由选择运用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进行处理。定金具有独特的担保属性,即若支付定金的一方无法按期履约所约定的债务,则无权向另一方索返已交付的定金;而若收取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则需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至于违约金,则是当事人在签署合约时自愿约定的,用以补偿对方在违约事件发生时所需承受的经济损失的一种金额计算方式。倘若违约行为导致的实际损失远低于原先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则受害方可申请法院或仲裁机关进行适当的减免调整;反之,若损失超出了违约金标准,也可提出相匹配的增额诉求,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然而,在此需要特别指出,定金与违约金二者之间不可兼容并存,不能同时适用于同一违约场合,因此须由非违约方选择性地选用其中之一,实现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法律庇护。

2024-12-24 14:27: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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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我们签合同时会碰到这样的事情,就是既有定金,又有违约金,这时候我们就得选个.定金就像抵押金,就是说,给你定金的那个人要是负不起责任或者违约了,那这个钱可就拿不会来了;反之,那个收到定金的人如果也没能按照承诺付钱,那他可得还双倍。而违约金,就是如果谁违约了,他就要承担相应的支付给另一方一些钱款作为补偿。但是,如果因为这次违约所带来的损失比违约金低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减少一点以此来满足实际损失;而如果损失严重超过了违约金的话,我们当然还是可以去要求多赔一点的。不过要记住,定金和违约金这两个东西可是不能一起算的,我们只能二选一,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2024-12-24 14:05: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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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里有时候会写又有定金又有违约金这回事儿?那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其实很简单,你就选一个来用。定金,就是你给人家的保证,比如说你说好要买房子或者租房子,给了定金后,结果不想买了或者不想租了,那这个定金就没得退。反之,假如房东或者卖房子的人反悔了,不肯把房子卖给你或租给你,他就要赔给你2倍的定金。而违约金,就是你跟别人约定的,如果你违约了,要给人家的钱。违约造成的损失比违约金少的话,你可以去找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帮你稍微调整一下;如果损失远超过违约金的话,也可以请求他们帮你加一点。记住了,这个定金不能跟违约金一起用的,只能两者选其一,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2024-12-24 12:38: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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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合同里既包含定金也有违约金条款时,当事人可自由选择适用哪项条文。定金是对交易的保证,若给付定金一方未按约执行,其无权索回定金;反之,若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应将定金双倍奉还。而违约金则为双方在违约时需支付的金额,可协商确定或根据实际损失调整。但需注意,定金和违约金二者不能同时生效,仅能择一作为补偿方式,以此确保自身权益最大化。

2024-12-24 10:40:31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民间借贷中,可以在约定利息的同时另行约定违约金。
肖先生问:我的一个朋友的朋友因为经营需要,经我朋友介绍打算向我借20万元现金使用。我们双方可以在约定利息的同时,再约定一定的违约金吗
秦景敏律师答复:民间借贷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同关系,双方都要按照约定履行己方的义务,同时也有权依法享有各自的权利。
具体来说,作为出借方,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向借款方提供约定金额的义务,同时享有收取相应利息以及借期届满时全额收回本金的权利。作为借款方,有依约定用途合法使用借款的权利,但同时也必须依约履行支付利息以及到期足额归还本金的义务。
任何一方未依约履行义务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一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可以进行约定。
因此,民间借贷中,完全可以在约定利息的同时另行约定违约金。
但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关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依法妥善审理非金融机构借贷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的规定:“借贷合同当事人既约定借款利息又约定违约金的,人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该条第一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违约罚则和定金罚则只能择其一而适用。
定金,是一种债的担保方式,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而预先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预先设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不履行合同时或履行合同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给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因为定金和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其他方面具有相似性,基于合同的公平性原则,如果二者并用会加重违约方的责任,对违约方是非常不公平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中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可以吗
要看情形而定。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只要对违约金的性质、定金的性质予以明确约定,在某种情形下是可以同时适用的。
1、所谓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而预先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根据定金具体性质,定金通常包括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和解约定金。
违约定金,指的是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另一方交付定金,作为其履行合同的担保,如果如果收取定金一方不履行,应当向支付定金一方双倍偿还定金,如果支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则收取定金一方有权没收定金。
解约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以承受定金罚则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如果当事人要解约,则将以丧失定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即交付定金的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而接受定金的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
依次参见《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七条和《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2、所谓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预先设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不履行合同时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给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根据违约金性质不同,可分为惩罚性违约金、赔偿性违约金。
惩罚性违约金,是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此种违约金于违约时,债务人除须支付违约金外,其他因债之关系所应负的一切责任,均不因之而受影响。债权人除得请求违约金外,还可以请求债务履行或者不履行所生之损害赔偿。
3、赔偿性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预先估计的损害赔偿总额,又叫做损害赔偿额的预定。由于债权人于对方违约而请求损害赔偿时,须证明损害及因果关系。此种违约金,相当于替代履行,则请求此种违约金之后,便不能够再请求债务履行或者不履行的损害赔偿。
结论:
1、因为违约定金和惩罚性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基本是相同的,都有惩罚性作用,如果并用会加重违约方的责任,对违约方是非常不公平的。故二者不能并用,而应由守约方选择适用。由此,《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此违约金的性质为赔偿性违约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该违约金应为赔偿性违约金,定金应为违约定金。
2、由于《合同法》奉行自愿原则,当事人仍然可以明确约定惩罚性违约金,只要此种条款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便仍然有效。当然,如果当事人的约定不明确,原则上推定为赔偿性违约金。《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是可以定金为代价解除合同的,而无论合同履行是否构成违约,因此解约定金和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是有区别的,二者可以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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