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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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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场赌资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黄** 新疆-哈密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12.25 11:30:01 349人阅读

赌场赌资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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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资的认定主要具备以下这些条件。从主观方面来讲,那些资金得和赌博活动有着直接的关联,就像那些专门用来投注的现金,还有各种筹码等等,它们的用途就是为了参与赌博。而从客观方面看,这些与赌博相关的财物得是处在赌博场所之内的,要么正在被用于实际的赌博过程中,要么就是已经准备好要用于赌博。比如说在赌桌上摆放着的现金,以及参与者身上携带的、准备拿去投注的钱等等,这些都属于赌资的范畴。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赌资是必须要依法予以收缴的。因为赌博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的活动,一旦参与其中,可能就会面临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要是情节特别严重,构成了犯罪的话,那可就要受到刑事处罚。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严格遵循法律的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对赌资认定的具体操作会有一些更加细化的规定,这样能更好地适应各地的不同情况。

2024-12-25 15:42: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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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资的认定具备以下这些条件:
在主观方面,所涉及的资金必须与赌博活动有着直接的关联,就像那些用于投注的现金以及筹码等。比如,在一场赌博中,人们用来下注的钱就是典型的与赌博直接相关的资金。
从客观角度来看,这些资金得处在赌博场所之内,并且正在被用于赌博活动,或者是已经准备好用于赌博。像在赌桌上摆放着的现金,还有参与者身上携带的、准备用来投注的金钱等,都属于这种情况。
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赌资是应当依法被收缴的。因为赌博本身就是一种违法活动,一旦参与其中,可能会面临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如果情节较为严重,构成了犯罪,那么就会受到刑事处罚。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严格遵循法律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对赌资认定的具体操作进行一定的细化规定。也就是说,虽然法律有大的框架,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个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差异,以更好地适应本地的情况。

2024-12-25 14:46: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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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资的认定,有着这样一些条件。从主观方面来讲,那些资金得是和赌博活动有着直接关联的财物。就好比说,用来投注的那些现金,还有筹码之类的,它们都是和赌博紧密相连的。再从客观方面看,这些财物得是处在赌博的场所里面,要么正在被用于赌博,要么就是已经准备好要用于赌博。像赌桌上摆放着的现金,还有参与者身上带着准备用来投注的钱,这些都算在内。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赌资是必须要依法进行收缴的。要知道,赌博可是一种违法的活动,一旦参与进去,很可能会面临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要是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了的话,那可就要受到刑事处罚。这里得特别注意一下,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严格遵循法律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对赌资认定的具体操作进行一些更加细化的规定。也就是说,虽然法律有个大框架,但在具体到各个地方的时候,可能还是会有一些差别,大家可别马虎大意。

2024-12-25 14:23: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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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资的认定。就拿那用于投注的现金来说,就好比员工在赌桌上正准备把一叠钞票押下去,这钱那可就是妥妥的赌资。再瞧瞧那筹码,就跟那游戏里的金币似的,员工把筹码放在赌桌上,那也属于赌资范畴。
从客观方面看,要是这些财物在赌博场所里,正热热闹闹地被用于赌博,那肯定跑不了是赌资。就像有个员工,身上背着一大包钱,那就是预备着去赌博投注用的,这包钱也得算赌资。
按照法律规定,赌资那是必须得依法收缴的。你想想,赌博这种行为可是违法的,就像一个人偷偷摸摸地去赌博,那可就要面临治安管理处罚。要是情节特别严重,都构成犯罪了,那可就得受到刑事处罚,那后果可严重得很。
而且,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遵循法律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对赌资认定的具体操作有一些细化的规定。比如说有的地方可能会对赌资的数额有个具体的标准,超过这个标准的才算赌资;有的地方可能会对赌具的种类也有个界定,那些专门用于赌博的工具所涉及的财物也会被认定为赌资。所以,大家可千万不能沾染上赌博这个坏毛病,不然可就得吃大亏。

2024-12-25 13:10:31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对于“开设”的含义,应当做广义理解,除传统的营业性地为赌博者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接受赌客投注,以供他人赌博外,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以及以接受电话投注的方式进行赌博,而参与者并不集中在一起的,也属于开设赌场。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的,不构成本罪。 提供赌场之后,本人是否参与,是否抽取渔利的,不影响本罪成立。由于开设赌场,吸引他人前去赌博,参赌人数多,赌资数额大,赌场收入更加丰厚,社会危害性也较一般的聚众赌博更大,所以,刑法在赌博罪之外单设开设赌场罪。 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罪区别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上述法律条文内含了两个罪名: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自己从中抽头渔利。 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这里要注意赌博行为的时间延续性和长期性。在具体认定上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谓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 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 (一)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开设赌场罪的从犯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是指虽然直接实行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犯罪行为,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其作用居于次要地位的实行犯。这种情形的从犯既可以存在于犯罪集团中,也可以存在于其他一般的共同犯罪中。在犯罪集团中,该种从犯受首要分子或者其他主犯的指挥,罪刑较小或者情节不严重。在一般的共同犯罪中,该种从犯虽然直接实施了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行为,但一般是次要的实行行为,即不能单独、直接地引起犯罪结果的行为。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是指未直接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犯罪行为,而是为共同犯罪的实施创造条件、辅助实行犯罪的人。这种从犯实施的行为通常实施的以下非实行行为:提供犯罪工具;指示犯罪对象和犯罪地点;提供犯罪工具;打探和传递有关犯罪实施和完成的信息;为实行犯望风;事前有通谋的事后窝藏、销赃等帮助行为;等等。 开设赌场罪的从犯,一般是指在开设赌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比如看守赌场,收取费用等人员。 从犯的处罚 《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的刑事责任是同主犯应负的刑事责任相比较而言,比主犯应受到的刑罚处罚要轻。但也不是说,所有的从犯实际受到的处罚一定比主犯轻。因为主犯可能具有从轻或者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情节(例如自首),当从犯没有这样的情节时,当然不应随主犯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而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按照《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从犯刑事责任原则的具体适用中应注意以下两点: (1)我国刑法对从犯采取必减主义。即对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不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对从犯予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应综合考察共同犯罪的性质、对犯罪结果作用的大小等方面的具体情形具体确定。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对于“开设”的含义,应当做广义理解,除传统的营业性地为赌博者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接受赌客投注,以供他人赌博外,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以及以接受电话投注的方式进行赌博,而参与者并不集中在一起的,也属于开设赌场。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的,不构成本罪。 提供赌场之后,本人是否参与,是否抽取渔利的,不影响本罪成立。由于开设赌场,吸引他人前去赌博,参赌人数多,赌资数额大,赌场收入更加丰厚,社会危害性也较一般的聚众赌博更大,所以,刑法在赌博罪之外单设开设赌场罪。 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罪区别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上述法律条文内含了两个罪名: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自己从中抽头渔利。 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这里要注意赌博行为的时间延续性和长期性。在具体认定上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谓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 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 (一)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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