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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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2、由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
3、由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案件证据进行质证。
4、法庭辩论阶段,由公诉的发表公诉词,由被告人或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5、由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
6、审判长宣布休庭,由合议庭进行评议后当庭宣判或择日宣判。
你好,你咨询的一审阶段刑事辩护所函是怎么样的
_____律师事务所公函
()第 号 ______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本所 接受_______的委托, 指派_____律师______律师 担任你院办理的________案件被告人________的
辩护人。
特此函告
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章) 地 址 :
电 话 :
传 真 :
邮 编 :
________年 ___月 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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