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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同意怎么办

李* 广东-东莞 劳动合同咨询 2024.12.27 04:56:12 426人阅读

我要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同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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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打算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单位却不同意时,首先要仔细确认自己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否在法律范畴内是被认可的。比如,要是单位有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或者没有依法为你缴纳社保等。倘若这些理由确实存在,你就可以向单位发送一份书面通知,明确地表达出你解除合同的意愿以及具体的理由。同时,一定要妥善保留好这份通知以及邮寄的凭证等相关资料。过了30天之后,如果单位依然没有同意你的解除请求,并且也没有采取任何补救措施,那么你就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在申请中,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争取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等权益。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整个解除合同的过程必须要合法合规,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这样才能有效避免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比如,通知的形式、邮寄的时间等都要符合法律要求,以免在后续的仲裁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2024-12-27 09:1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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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打算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时,首先要确认自己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比如单位有没有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依法为你缴纳社保等情况。要是符合这些规定,你就可以向单位送达书面通知,明确表达出你解除合同的意愿以及具体理由,同时一定要保留好这个通知以及邮寄的凭证等。过了30天之后,如果单位还是不同意,并且也没有采取任何补救措施,那你就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争取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等。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解除合同的整个程序必须合法合规,这样才能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只有按照规定的程序来操作,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12-27 08:32: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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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打算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别慌着乱来。要是单位不同意,那你可得先静下心来,好好确认一下自己想要解除合同的理由,看看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比如说,要是单位没给你足额发工资,或者没按照法律规定给你缴纳社保这些情况,那你的理由就很充分。要是确认符合规定,你就赶紧给单位送一份书面通知,清清楚楚地表明你要解除合同的意愿,还有具体的理由。然后,一定要把这个通知好好保存起来,还有邮寄的凭证也别弄丢,这些都是很重要的证据。等过了30天,如果单位还是不同意,也没有采取任何补救措施,那你就可以理直气壮地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你就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也得让单位给你相应的经济补偿之类的。这里得特别注意,解除合同的整个程序一定要合法合规,可不能乱来,不然很容易让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所以,你一定要按照规定的步骤来,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12-27 07:08: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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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你想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单位不同意。那你得先看看自己解除合同的理由合不合法,像单位没给你足额发工资,或者没依法给你交社保之类的情况。要是符合这些条件,你就可以给单位送一份书面通知,把你想解除合同的意愿和理由说清楚,然后得把通知和邮寄的凭证好好保存起来。过了30天,如果单位还是不同意,也没采取什么补救措施,那你就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能拿到相应的经济补偿。这里得注意,解除合同的整个程序必须得合法合规,这样才能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2024-12-27 06:18:30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 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里除名是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它不属于行政处分,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定期间,单位依法从职工名册中除掉其姓名。除名的条件是: (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 (2)经批评教育无效; (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在计算连续旷工时间时,可以把旷工期间的节假日、休息日的天数扣除后计算。在累计旷工时间时,应按自然年度进行计算。除名没有处理时限规定。 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 辞退的条件是: 1、职工犯有规定的或错误行为; 2、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 3、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例如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属于正常辞退职工的情况。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种特殊的合同解除形式,是指劳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特别是对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作出了严格的限制。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一、法定解除。包括辞职权、特别解除权、不可抗力解除权; 二、 约定解除; 三、协商解除。 上诉各项之间的区别是:开除、除名、辞退一般是用人单位行使;其结果自然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则是由双方当事人行使,其用人方的权利含有开除、除名、辞退的手段,劳动者含有辞职权,双方共同行使的则有特别解除权、不可抗力解除、约定解除、协商解除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 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里除名是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它不属于行政处分,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定期间,单位依法从职工名册中除掉其姓名。除名的条件是: (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 (2)经批评教育无效; (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在计算连续旷工时间时,可以把旷工期间的节假日、休息日的天数扣除后计算。在累计旷工时间时,应按自然年度进行计算。除名没有处理时限规定。 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 辞退的条件是: 1、职工犯有规定的或错误行为; 2、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 3、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例如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属于正常辞退职工的情况。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种特殊的合同解除形式,是指劳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特别是对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作出了严格的限制。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一、法定解除。包括辞职权、特别解除权、不可抗力解除权; 二、 约定解除; 三、协商解除。 上诉各项之间的区别是:开除、除名、辞退一般是用人单位行使;其结果自然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则是由双方当事人行使,其用人方的权利含有开除、除名、辞退的手段,劳动者含有辞职权,双方共同行使的则有特别解除权、不可抗力解除、约定解除、协商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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