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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跖骨骨折算工伤

苟** 黑龙江-伊春 工伤鉴定咨询 2024.12.27 09:14:40 443人阅读

第五跖骨骨折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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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日常工作中,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缘故遭受事故伤害致第五跖骨骨折,满足与工作相关前提(如从事本职工作、参与工作相关活动)且符合工伤认定其他要求(如相关事故证据),通常可认定为工伤。

2. 若因本人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伤、自杀等情形导致第五跖骨骨折,不能认定为工伤。

3. 是否认定工伤需根据实际情况,按《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规判断,认定需符合多方面要求。

2024-12-27 13:3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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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的时间还有工作的场所里,要是因为工作的缘故而遭受到了事故的伤害,然后导致了第五跖骨骨折,通常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不过,得先满足是跟工作相关这个前提条件,就像在做自己本职工作或者参与跟工作有关的活动的时候发生的骨折这种情况。而且,还得符合工伤认定的其他要求,得有相关的事故证据之类的。要是因为本人故意犯罪、喝醉了酒或者吸毒、自己伤害自己或者自杀之类的情形而导致的第五跖骨骨折,那可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到底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得根据实际的情况,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判断和认定。

2024-12-27 12:1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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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的时段以及工作的场所内,要是因为工作方面的缘由而遭受了事故伤害,进而致使第五跖骨出现骨折情况,通常是能够被认定为工伤的。不过,得先满足是与工作相关这个前提条件,就像在从事本职工作或者是参与跟工作有关的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骨折。与此同时,还得符合工伤认定的其他一些要求,像是得有相关的事故证据之类的。要是由于本人故意犯罪、喝醉了酒或者吸食毒品、自己伤害自己或者自杀之类的情形而导致的第五跖骨骨折,那可就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到底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得按照实际的情况,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仔细的判断和认定。

2024-12-27 10:49: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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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的那段时间里,以及在工作的那个场所当中,如果因工作缘故遭受到事故伤害,进而引发第五跖骨骨折的情况,通常可被认定为工伤。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必须与工作相关,例如在从事本职工作,或者进行与工作有关的活动时发生骨折。
2. 符合工伤认定的其他要求,比如有相关的事故证据等。

若因本人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况导致第五跖骨骨折,则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能否认定为工伤,需根据实际具体情况,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和认定。

2024-12-27 10:48: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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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致使第五跖骨骨折通常可被认定为工伤,不过要以工作相关为前提,像在做本职工作或与工作相关活动时骨折。并且还要符合其他工伤认定要求,例如有事故证据等。而要是由于本人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情况导致的骨折,那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1. 对于员工来说,在工作期间受伤后应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的照片、证人联系方式等,以便后续认定工伤时使用。
2. 企业方面,要向员工明确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同时,在员工发生疑似工伤情况时,积极协助员工进行工伤认定相关流程。
3. 相关部门在认定工伤时,必须严格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客观地审查每一个案件的实际情况。

2024-12-27 09:18:57 回复

你好!初步判断是可以构成伤残的,最好申请伤残鉴定,以确定赔偿金额。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需要做伤残等级鉴定才能确定赔偿的标准,关于赔偿的标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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