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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家庭内部协议如何判无效

张* 湖北-恩施 房屋拆迁咨询 2024.12.28 04:59:31 398人阅读

动迁家庭内部协议如何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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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动迁家庭内部协议的有效性需从多个方面考量。一方若以欺诈、胁迫手段让对方签协议,或协议内容违反法规强制规定,或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以及主体无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协议等情形,都会导致协议可能无效。法院会细致审查具体事实与法律规定来作出判断。
提醒:
签订动迁家庭内部协议时,要确保各方是在真实意愿下签订,且协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尤其要注意避免利用欺诈等不正当手段,防止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若对协议的有效性存在疑虑,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2024-12-28 08:06: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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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家庭内部协议在存在欺诈、胁迫、违反法规、损害利益或主体无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形时可能无效,受损方可起诉请求确认无效。
解决措施与建议:签订动迁家庭内部协议时,各方应保持真实意思表示,避免欺诈和胁迫行为。协议内容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尤其是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部分,需经过合法程序和协商。确保协议主体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若发现协议存在上述无效情形,受损方应及时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院会依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公正审查和判断。

2024-12-28 07:34: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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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协议一方采用欺诈或胁迫手段,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签订时,协议无效,因其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2. 若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不能得到法律认可,动迁中涉及土地使用等须符合法律规定。

3. 协议内容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如私自分配公共利益部分动迁补偿,此行为不被允许。

4. 若协议主体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协议,该协议无效,因其无法正确理解和表达意愿。

5. 若动迁家庭内部协议存在上述情况,受损方可诉请法院确认无效,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审查判断,维护公正和权益。

2024-12-28 07:23: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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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家庭内部协议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能不被认可:
1. 若协议一方采用欺骗或逼迫的手段,致使对方在并非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署协议,该协议不被认可。
2. 若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违反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此协议不被认可。
3. 若协议内容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比如私自瓜分涉及公共利益的动迁补偿,这样的协议也不被认可。
4. 若协议主体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签署的协议,同样不被认可。

若出现上述情况,受损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判断。

2024-12-28 06:23: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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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若协议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协议,受损方应保留相关证据,如录音、聊天记录等,以证明对方的欺诈或胁迫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 对于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受损方需明确指出具体违反的法律法规条款。如违反土地管理法,需了解该法中相关禁止性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3. 当协议内容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时,受损方要证明利益受损的事实及相关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 若协议主体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协议,其法定代理人应及时主张协议无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4-12-28 05:01:57 回复

有效。《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事实上土地证办理流程。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如下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财产协议,一般来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经过多少年);
(二)一方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残疾补助费等;
(三)遗嘱中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明确规定只赠与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五)一方专用的生活物品,如男士剃须刀等;(
六)军人的医药生活补助、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等。

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对于所有人的概念,条例未作进一步明确。个人认为,即使在拆迁时未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只要你们确实购买了该房屋,并有居住了20年的事实,则是应当获得补偿的。但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是房屋所有权确定的重要文件,也是房屋过户、转让的重要文件,因此,为了行使权利的便利,建议你们尽快与舅舅协商办理各自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如果你们的合伙关系在合伙期间就已经存在,且没有约定合伙的事物必须由一个人来代表完成的话,一个人在其他合伙人的同意下是可以签订合同的。但是,一个人签订合同后其自身可能承担更多的法律风险,因为如果出现问题签字的人是对方第一找的责任人。先签合伙人内部协议再签项目合同是风险较小的方法,但一人签以后再签内部协议也是可以的。两个人签字时所有方案中风险最下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对您有用。lwyerlou20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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