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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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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抚养费算不算弃养罪

陆* 四川-宜宾 子女抚养咨询 2024.12.28 06:17:56 493人阅读

不给抚养费算不算弃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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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范畴内,不给抚养费与弃养罪有着明显的区别。弃养罪针对的是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特定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情况。像那些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若被遗弃不管,那便是弃养罪。

而不给抚养费主要是在民事领域的抚养纠纷中出现。这时候,我们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要求支付抚养费。但要是在有能力支付的情况下,故意不付还情节严重,比如转移财产、恶意躲避等,那就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了。不过,一般单纯的未支付抚养费行为,通常还够不上刑事犯罪层面的弃养罪,只有当这种行为严重影响到被扶养人的基本生活等,才会被认定为弃养罪。

2024-12-28 10:12: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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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抚养费一般不算弃养罪,这是基于法律对弃养罪及相关行为的明确界定。
1. 弃养罪有严格界定。弃养罪要求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特定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单纯不给抚养费通常达不到此恶劣程度,所以一般不构成弃养罪。
2. 不给抚养费多属民事纠纷。主要涉及民事领域的抚养纠纷,当事人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 特定情况可能构成其他犯罪。若有能力支付却故意拒绝,且存在转移财产、恶意躲避等严重情节,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建议在遇到抚养费纠纷时,先通过协商或民事诉讼解决。若对方存在恶意拒付等严重行为,可依法追究其相应刑事责任。

2024-12-28 10:00: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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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不给抚养费可不算是弃养罪。弃养罪指的是那些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情节还很恶劣的行为。

不给抚养费主要是在民事领域的抚养纠纷方面,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让对方支付抚养费。但要是明明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却故意不付,情节特别严重,像转移财产、恶意躲避之类的,那就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不过,单纯只是没支付抚养费这种行为,通常是不算刑事犯罪意义上的弃养罪的,得是那种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被扶养人的基本生活等很恶劣的程度才行。

2024-12-28 09:21: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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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来讲,不给抚养费不能直接算作弃养罪。弃养罪是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行为。

2. 不给抚养费在民事领域引发抚养纠纷,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支付。若有能力支付却故意拒绝,情节严重如转移财产、恶意躲避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3. 单纯未支付抚养费通常不构成弃养罪,除非严重影响被扶养人基本生活,达到恶劣程度。

2024-12-28 07:56: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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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给抚养费,一般不能算是弃养罪。弃养罪是指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的、年幼的、患病的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行为。
2. 不给抚养费大多属于民事领域的抚养纠纷。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3. 如果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却故意不支付,且情节严重,如转移财产、恶意躲避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4. 单纯未支付抚养费的行为通常不构成刑事犯罪意义上的弃养罪,除非该行为严重影响被扶养人的基本生活,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才会构成。

2024-12-28 06:33:07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放弃抚养权声明书怎么写 甲方: (男方基本信息) 身份证号: 电话: 住所: 乙方: (女方基本信息) 身份证号: 电话: 住所: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协议离婚,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的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被扶养人(基本信息),原由女方抚养。双方协商同意自 年 月 日起,儿子随男方生活,其抚养权归男方。 二、被扶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1 、抚养费: 从 ________年 ___ 月 ___日起由男方每月付给 _________ 方 _________ 元作为孩子 _________ 的抚养费(直至满十八岁周岁)。 2 、女方应于每月的日前将抚养费汇至男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三、探视权 1 、女方对孩子享有探望权。 2 、探望时间及方式: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 甲方: 乙方: 日期

【法律意见】变更抚养权的,可以由孩子父母协商确定。父母无法协商一致的,母亲可以到要求变更。【法律依据】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夫妻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一份关于抚养权归属的协议,约定孩子归一方,从此各不相干。未抚养孩子一方能否以此来拒绝承担抚养费以及其他抚养义务呢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并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生活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由此我们可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一种保持其基本生活的义务。这种抚养义务具有一定的无条件性,包括生活和教育的全面性以及一定的长期和持续性。同时,父母对于非婚生未成年子女之的抚养义务我国《婚姻法》也予以明确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子女能够生活为止。”由此可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义务,对于父母对非婚生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尤为如此。双方对抚养权的约定是否有效协议,作为一种最简单的契约形式,应该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如果两人签订的协议中,免除一方对子女抚养义务的内容是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而且一定程度上也可能损害到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因此,这一部分的内容应是无效的。权利,具有一定的选择性。个人对于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在不侵犯他人及其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选择不去行使。但是,义务,作为具有一定强制性和羁束性的法律规定,个人是不能自行处置的。因此,不能以其自愿放弃对子女抚养的权利而免除其对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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