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凉山法律咨询 > 凉山抵押担保法律咨询 > 担保合同违约金上限怎么算出来的

担保合同违约金上限怎么算出来的

饶* 四川-凉山 抵押担保咨询 2024.12.28 12:08:26 360人阅读

担保合同违约金上限怎么算出来的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凉山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凉山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 在一般情况下,担保合同里违约金上限以不超过实际损失30%为基本原则。按法律规定,若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法院或仲裁机构可根据请求适当减少。
  
2. 计算时要先确定违约导致的实际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等。
  
3. 违约金数额通常不超实际损失30%,如实际损失10万,上限约13万。若约定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请求调整。

2024-12-28 16:48:04 回复
咨询我

一般来说,担保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以不超过实际损失的 30%为标准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比造成的损失高太多了,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就能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把违约金适当减少一些。在具体计算的时候,得先明确因为违约而导致的实际损失,像直接的经济损失,还有间接的损失之类的。
接着,违约金的数额通常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 30%。比如说,实际损失是 10 万元,那违约金的上限大概就是 13 万元(10 万乘以 130%)。要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太高或者太低,对方当事人就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进行调整,这样就能公平合理地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2024-12-28 16:03:08 回复
咨询我

担保合同的违约金上限一般以不超出实际损失的 30%作为准则。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倘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度高于所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是可以依照当事人的请求,适当地进行减少的。在具体计算的时候,得先明确因为违约而导致的实际损失,像那些直接的经济损失,间接的损失之类的。
接着,违约金的数额通常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 30%。比如说,实际损失是 10 万元,那违约金的上限大概就是 13 万元(10 万乘以 130%)。要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对方当事人就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进行调整,这样就能公平合理地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2024-12-28 14:25:11 回复
咨询我

在法律规定中,担保合同违约金的上限一般以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作为原则,具体内容如下:
1. 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比造成的损失过分高,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当减少违约金。
2. 实际损失的确定:计算违约金时,需先明确因违约导致的实际损失,包括直接的经济损失以及间接损失等。
3. 违约金上限计算:违约金的数额通常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例如,实际损失是10万元,违约金的上限大概就是13万元(10万乘以130%)。
4. 违约金的调整:若当事人之前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对方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进行调整,以公平合理地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2024-12-28 13:04:56 回复
咨询我

担保合同违约金上限一般遵循不超过实际损失30%的原则。从法律角度看,这一规定是为了在保护合同当事人权益的同时维持公平合理的市场秩序。一方面,设定违约金上限能避免违约方承担过高的赔偿责任,防止合同相对方通过过高的违约金获取暴利。另一方面,也确保了受损方能够得到合理补偿。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 签订担保合同时,双方应准确评估可能的实际损失,合理约定违约金。
2. 若发生违约金过高或过低争议,应积极提供证据,如关于实际损失的凭证等,以便法院或仲裁机构准确调整违约金数额。

2024-12-28 12:34:21 回复

一.违约责任承担的例外《合同法》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的时间内未要求履行。”这里,在出现法律上或事实上的履行不能时,当然不可能再请求继续履行;债权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未要求继续履行的,对方会相信其不会再要求履行,从而产生需保护的合理信赖,保护的方式便是拒绝守约方的继续履行的请求。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时,排除继续履行责任的适用,除为了避免损害基本人权之外,主要是考虑经济上的合理性。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中,包括监督履行的成本过高的类型,而履行费用过高则直接成为排除继续履行请求权的理由。二.违约责任中补救措施的限制此外,在各种补救措施之间,守约方可以选择,但也受有限制,《合同法》第111条规定:“……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及损害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金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这里,对当事人选择的合理性要求,实际上体现了对当事人选择的司法控制,法官在对当事人的选择进行控制时,主要也是基于公平及效益的考虑。

一、违约责任是什么意思违约责任也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向对方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与合同债务有密切联系。 二、如何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若想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则得先明确违约责任有哪些承担方式,以便守约方选择适用。 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况,比如委托加工特定的半成品、特种型号或规格的元器件。 2、采取补救措施。指履行债务的标的物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在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采取适当补救措施时,即可达到合同目的或守约方认为满意的目的。比如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违约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或各方违约时,违约方要支付给守约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同时兼有惩罚违约行为作用的违约责任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还要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协商确定。但是,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4、赔偿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害的,按实际损害数额给予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履约担保形式
32583人阅读

担保的形式有很多,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履约担保,那么履约担保形式有哪些种类,履约担保金额规定是多少,履约担保期限规定具体有哪些内容呢,履约担保金是多少?希望这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抵押质押
27937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抵押质押的相关知识,例如抵押质押优先权具体是如何表现的,那么抵押质押留置清偿顺序是如何规定的,抵押质押和留置的区别分别表现在哪些方面,以及抵押质押的区别等,下面就来为大家进行详细的介绍,供大家了解。

担保书的范文
10383人阅读

担保书在我们的生活中应用较为常见,例如交通事故担保书、欠款担保书等,那么 货款担保书,出国担保书应该怎么写,交通事故担保书范文有哪些内容呢,以及欠款担保书怎么写?希望这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反担保是什么意思
6089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您介绍反担保的相关法律知识,那么反担保合同是什么,抵押反担保是什么,财产反担保是什么,诉讼反担保是什么,以及担保和反担保是什么呢?快来了解一下吧!

担保法解释
36894人阅读

担保法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权利的法律制度。那么担保法最新规定有那些,担保法释义的具体解释是什么?担保法解释全文包括那些呢?下面就来给大家详细解释,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