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潮州法律咨询 > 潮州收养赡养法律咨询 > 父母离婚后还要抚养爸爸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13056237887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父母离婚后还要抚养爸爸

刘* 广东-潮州 收养赡养咨询 2024.12.28 12:42:14 386人阅读

父母离婚后还要抚养爸爸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潮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潮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 在法律范畴内,父母离婚后,子女对父母仍有赡养义务,基于血缘关系和法律规定。赡养包括物质供给(提供吃穿用等)、生活照料(照顾日常起居)、精神慰藉(让父母不孤单)。

2. 抚养一般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生活和教育等方面的养育责任。若子女成年,通常父母无抚养义务。

3. 若成年子女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丧失劳动能力或未完全恢复且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生活,父母仍有抚养义务。

4. 离婚后是否抚养爸爸需视具体情况判断。成年子女赡养义务法定须履行,抚养义务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存在或终止。

2024-12-28 16:57:02 回复
咨询我

从法律角度来讲,爸妈离婚之后,子女对父母得有赡养的义务,这可是基于血缘关系以及法律规定才有的。赡养包含了物质上的供给、生活上的照料,还有精神上的抚慰之类的方面。
不过,抚养通常说的是父母在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教育等方面的养育责任。要是离婚了,子女已经成年,那父母通常就不用再承担抚养的义务。
但要是成年子女虽然已经成年,却还在学校里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的教育,或者因为丧失了劳动能力,又或者是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因非主观原因而没法维持正常生活,这种情况下,父母还是有抚养的义务。

总之,离婚之后到底还要不要抚养爸爸,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但抚养义务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可能会存在或者终止。

2024-12-28 16:37:17 回复
咨询我

在法律范畴内,父母离婚后,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乃是基于血缘这一纽带以及法律的明确规定。赡养涵盖了物质供给、生活照料以及精神慰藉等诸多方面。
而抚养,通常指的是父母在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教育等方面所承担的养育责任。当父母离婚后,倘若子女已然成年,那么父母通常便不再承担抚养义务。
不过,要是成年子女虽已成年,却仍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的教育,亦或是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并非出于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此时父母依旧负有抚养的义务。

总而言之,离婚后是否还需抚养爸爸,需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一般而言,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但抚养义务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会存在或者终止。

2024-12-28 15:58:23 回复
咨询我

在法律范畴内,父母离婚之后,子女对父母依旧有赡养的义务,这是基于血缘关系以及法律明文规定的。赡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物质上的供给,例如给父母钱让他们购买生活所需的吃穿用品等;
2. 生活上的照料,比如帮忙打扫房间、照顾父母的日常起居等;
3. 精神上的慰藉,像多陪陪父母,给他们解闷等。

而抚养通常指的是父母在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教育等方面承担的养育责任。若父母离婚,子女已经成年,一般情况下,父母不再有抚养的义务。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子女成年,父母仍有抚养义务,具体情形如下:
1. 成年子女还在学校里接受高中以及比高中更低学历的教育;
2. 成年子女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未完全恢复等非自身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总而言之,父母离婚之后是否还需要抚养子女,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通常而言,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必须履行;而抚养义务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可能存在,也可能终止。

2024-12-28 15:40:47 回复
咨询我

父母离婚后,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源于血缘与法律规定,赡养涵盖物质、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方面。而抚养主要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在生活、教育等的养育责任,子女成年后父母通常无抚养义务。不过存在特殊情形,像成年子女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时,父母仍有抚养义务。
所以,关于离婚后是否要抚养爸爸需视具体情况。若爸爸满足特定条件,如处于需要被抚养的特殊状况,子女可能有抚养义务;若爸爸无需被抚养,子女则履行赡养义务。子女应明确自身在不同情况下的责任,当存在抚养争议时,可通过协商或者寻求法律帮助解决。

2024-12-28 14:17:17 回复

你母亲可以向法院起诉你父亲要求他支付这些年你的抚养和教育费

【法律意见】
抚养权纠纷,孩子不能作为原告,可以由母亲向父亲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最高人民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收养效力
11192人阅读

我国法律明确了收养的相关条件,比如说年龄限制等内容,那么收养协议的效力哟偶哪些,收养成立的效力是怎样的,收养的效力具体包括哪些呢,合法的收养手续流程是怎样的呢,以及收养协议的效力在我国是怎样的?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赡养义务
21689人阅读

子女对年满60周岁的父母具有赡养义务,今天小编为你介绍赡养义务的一些规定,那么赡养义务成立时间是多少久呢,以及赡养义务内容包括哪些,赡养义务的非均等承担规定是怎样的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赡养纠纷
20423人阅读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是我们大多数人对于赡养的基本认识,赡养纠纷在我们生活中也时有发生,那么关于赡养纠纷都有哪些具体规定呢,赡养纠纷诉讼状怎么写,赡养纠纷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赡养纠纷管辖法院是怎样的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赡养协议
52900人阅读

今天为你介绍赡养协议的相关知识,那么子女赡养协议书怎么写,简单的赡养协议怎么写,签订赡养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以及赡养协议起诉状怎么写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涉外收养
6377人阅读

收养的条件和要求,国家有着明确规定,比如说涉外收养的知识,那么涉外收养程序有哪些固定,包括涉外收养法律适用条件有哪些,涉外收养登记的要求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