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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终止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魏** 云南-西双版纳 公司解散咨询 2024.12.28 13:23:30 412人阅读

合伙终止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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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合伙终止后,涉及到财产清算、债务承担、权利义务终止及违约责任等多方面法律后果。财产清算明确了剩余财产的分配方式,债务清偿则根据合伙人责任进行,未清偿债务需合伙人承担。关系终止后权利义务虽终止,但对之前事务仍可能负责。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损失。
提醒:

合伙终止时要注意清算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性,确保各合伙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对于合伙终止前的事务要谨慎处理,避免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造成损失而承担赔偿责任。不同案情的合伙终止,法律后果和解决方案可能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一步分析。

2024-12-28 18:0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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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终止后会有清算财产、分配剩余、承担责任等后果。
合伙终止后需进行财产清算及相关处理。
解决措施:严格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进行清算,明确债权债务。
分配剩余财产及承担未清偿债务责任。
解决措施:依约定或规定比例分配剩余财产,各合伙人按在合伙中的责任清偿债务。
合伙关系终止后仍可能承担一定责任。
解决措施:对合伙终止前事务负责,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需赔偿。
因违约导致合伙终止需承担违约责任。
解决措施:违约方要赔偿对方因违约所受损失等。

2024-12-28 17:46: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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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算财产:
    合伙终止时,需进行财产清算,明确合伙期间资产和负债情况,以便后续处理。

2. 分配剩余财产:
    依据合伙协议或法律规定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确保各合伙人获得应得部分。

3. 承担债务:
    对于未清偿债务,合伙人按在合伙中的责任承担清偿义务,保障债权人权益。

4. 权利义务改变:
    合伙终止后,合伙人不再享有合伙权利,但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仍需担责。

5. 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若因一方违约致合伙终止,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损失。

2024-12-28 16:46: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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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一结束,其法律后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进行合伙财产清算,将合伙期间的债权债务清理清楚。
2. 清算完成后,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比例,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3. 若存在尚未还清的债务,各合伙人需按照自己在合伙中的责任承担清偿义务,债权人有权向全体合伙人或者特定合伙人追讨债务。
4. 合伙关系终止后,合伙人不再享有合伙权利,也无需履行合伙义务,但对于合伙终止前的事宜,可能仍需承担一定责任。若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5. 若合伙终止是因一方违约等原因导致,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

2024-12-28 14:52: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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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合伙财产清算:在合伙终止后,需对合伙期间的财产进行全面清算,明确债权债务情况。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或法律规定的比例来分配剩余财产。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规定,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2. 对于未清偿债务的处理:各合伙人要依据其在合伙中的责任承担清偿义务,债权人有权向全体合伙人或特定合伙人主张债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3. 合伙关系终止后的权利义务:合伙关系终止后,合伙人不再享有合伙的权利,也无需履行合伙的义务,但对合伙终止前的事务可能仍需承担责任,比如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四条规定,合伙人退伙时,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 违约方的责任:若合伙终止是因一方违约等原因导致,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12-28 13:46:08 回复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按约定或者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在清偿债务时,对于未到清偿期或在诉讼中的债务,应将其清偿所必需的数额从合伙财产中划出并予以保留,待到期或诉讼了结后作清偿处理;
对于债的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的利益而设的,清算人据其情况不予保留而运行于期前清偿的,也并无不可;但对于诉讼中的债务,由于其存在与否、数额多少尚未确定,因而只能依具体情况保留一部分财产,以备将来清偿之用;

二人合伙做生意后,一人要求退出合伙的,属于终止合伙,财产如何分配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5条中有明确的规定:
合伙终止时,对合伙财产的处理,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书面协议,又协商不成的,如果合伙人出资额相等,应当考虑多数人意见酌情处理;合伙人出资额不等的,可以按出资额占全部合伙额多的合伙人意见处理,但要保护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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