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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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为损害他人利益、国家利益为目的,法律上都不合法。 2、正常合法转移如:遗产继承、赠与、经济往来等受法律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据合理的市场价格,依法转让。如果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其他共同财产,不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转让无效。以离婚财产如何转移;为例: 1、当事人双方发生离婚诉讼一方感觉到对方有转移的动机的,可向申请财产保全。 2、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提出申请,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将驳回申请。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提供担保,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3、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的,解除财产保全。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可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法律意见】
1、如果在前,对方会把财产转移的话,可以向申请对其财产采取保全措施,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2、如果判下来了,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可以依法划扣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第一百条?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应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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