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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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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如何判决抚养费标准

母** 湖北-省直辖 子女抚养咨询 2024.12.29 11:49:07 323人阅读

离婚诉讼如何判决抚养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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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里,那抚养费标准可是有讲究的。得根据子女实际需要,还有父母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来定。通常,会按照月总收入的 20%到 30%来给抚养费。要是没有固定收入,就参照同行业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农村居民、城镇居民的消费性支出标准。要是得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还能适当提高些,但一般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 50%。要是有特殊情况,像子女得了重大疾病或者有特殊的教育需求啥的,那抚养费就可以适当增加。而且,父母双方还能商量着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如果商量不成,那就得由法院来判决。法院会把各种因素都考虑周全,就是为了能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2024-12-29 15:0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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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抚养费标准的确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以保障子女合法权益。
1. 考虑因素全面:要依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按父母月总收入20% - 30%比例给付抚养费,这体现了抚养费与父母收入的关联。
2. 无固定收入情况:若无固定收入,参照同行业平均收入或当地居民消费性支出标准确定,确保抚养费有合理依据。
3. 多子女及特殊情况: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月总收入50%;若子女有重大疾病、教育等特殊需求,抚养费可适当增加。
4. 协商与判决:父母可协商确定数额和支付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判决。建议父母理性协商,充分考虑子女需求和自身经济状况,法院判决时应严格遵循相关标准,切实维护子女权益。

2024-12-29 13:58: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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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里,抚养费的标准,主要是看子女实际需要,还有父母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通常是按照月总收入的 20%到 30%来给抚养费。要是没有固定收入,就参照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农村居民、城镇居民的消费性支出标准来定。要是要抚养两个以上的子女,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些,但一般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 50%。要是有特殊情况,像子女得了重大疾病或者有特殊的教育需求之类的,那抚养费就可以适当增加。而且,父母双方还可以商量着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如果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法院会把各种因素都综合考虑进去,这样就能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2024-12-29 13:28: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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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离婚诉讼中,抚养费标准依据子女实际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确定。
    一般按月总收入20% - 30%比例给付抚养费。

2. 若没有固定收入,参照同行业平均收入或当地居民消费性支出标准确定。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月总收入50%。

3. 遇特殊情况,如子女重大疾病、教育特殊需求等,抚养费可适当增加。
    父母可协商确定数额和支付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4. 法院判决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保障子女合法权益,让其得到照顾关爱。

2024-12-29 13:12: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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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中,确定抚养费标准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 子女实际的需要;
2. 父母的负担能力;
3. 当地的生活水平。

通常,抚养费按照父母月总收入的20%到30%给付。若父母没有固定收入,则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1. 同行业的平均收入;
2. 当地农村居民、城镇居民的消费性支出标准。

若需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最多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遇到特殊情况,如:
1. 子女患有重大疾病;
2. 子女有特殊的教育需求等,抚养费可适当增加。

此外,父母双方可协商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若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2024-12-29 12:06:26 回复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诉讼中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决?

我是某市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作息时间有规律并且收入稳定,身体健康。不幸的是,由于我丈夫的原因,致使我的家庭生活非常的糟糕。我们俩经常吵架,根本无法继续在一起生活,所以决定离婚。我丈夫也同意离婚,但他要求一岁半的女儿归他抚养。他的工作性质决定他必须时常出差,根本不可能照顾好女儿,而且女儿从出生到现在都由我和我父母带着,对我比较亲近,所以我希望离婚后由我抚养女儿。这样他就坚持不离婚,我们一直就这么僵着。现在我想通过诉讼途径离婚,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如果离婚,要求获得女儿抚养权的理由是否充分?
从你来信分析,女儿由你抚养更有利于她健康成长,而且你女儿的年龄不到两周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应由你直接抚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可以看出,人民是根据离婚当事人双方的工作、生活等具体情况是否有利于子女的成长来决定子女由谁抚养,而你工作稳定、身体健康、有父母帮助抚养,与你丈夫的情况相比,你的条件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明确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所以,你女儿由你直接抚养合情、合理、合法。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离婚诉讼中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决?

我是某市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作息时间有规律并且收入稳定,身体健康。不幸的是,由于我丈夫的原因,致使我的家庭生活非常的糟糕。我们俩经常吵架,根本无法继续在一起生活,所以决定离婚。我丈夫也同意离婚,但他要求一岁半的女儿归他抚养。他的工作性质决定他必须时常出差,根本不可能照顾好女儿,而且女儿从出生到现在都由我和我父母带着,对我比较亲近,所以我希望离婚后由我抚养女儿。这样他就坚持不离婚,我们一直就这么僵着。现在我想通过诉讼途径离婚,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如果离婚,要求获得女儿抚养权的理由是否充分?
从你来信分析,女儿由你抚养更有利于她健康成长,而且你女儿的年龄不到两周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应由你直接抚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可以看出,人民是根据离婚当事人双方的工作、生活等具体情况是否有利于子女的成长来决定子女由谁抚养,而你工作稳定、身体健康、有父母帮助抚养,与你丈夫的情况相比,你的条件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明确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所以,你女儿由你直接抚养合情、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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