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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立有哪些形式

贾* 辽宁-阜新 公司变更咨询 2024.12.30 11:44:55 402人阅读

分立有哪些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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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新设分立是公司将全部财产分割后新设立多个新公司,原公司解散且债权债务由新公司分别承担;派生分立是公司分离部分财产或业务设立新公司,原公司继续存在,债权债务可由原公司与新公司分别或独立承担。在分立过程中,必须依《公司法》等法规规定,履行制定方案、编制清单、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否则易引发法律纠纷,损害公司及相关方权益。
提醒:
进行分立时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避免因未依法行事导致后续的法律纠纷。不同公司的分立情况各异,若对具体分立事宜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一步分析。

2024-12-30 16:09: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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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立主要有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形式,且需依法操作。
分立存在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方式,各自特点明确,新设分立是公司全部财产分割新设公司,原公司解散;派生分立是部分财产或业务分离设新公司,原公司继续存在。
解决措施与建议:在进行分立时,务必严格遵循《公司法》等法规,履行法定程序,如制定详细分立方案、准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及时通知债权人。若未依法操作,可能导致法律纠纷,影响各方权益。所以,公司应重视分立过程的合规性,确保各环节依法进行,以避免潜在风险。

2024-12-30 15:57: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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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分立形式:
    分立有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形式,分立需依法操作,否则可能引发纠纷。

2. 法律规定: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分立的各种情形和要求。新设分立中,公司将全部财产分割,新设立多个新公司,原公司解散,其债权债务由新设立公司分别承担。

3. 派生分立情况:
    派生分立则是公司部分财产或业务分离出去设立新公司,原公司继续存在,债权债务承担方式有多种约定。

4. 分立操作要点:
    进行分立时,必须制定分立方案,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

5. 不依法操作后果:
    若未依法操作,债权人可能要求公司承担责任,引发法律纠纷,影响公司运营及相关方权益。

6. 咨询建议:
    若对公司分立法律问题有疑问或遇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专业帮助。

2024-12-30 14:43: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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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立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1. 新设分立:公司将全部财产分开,新设立两个或更多新公司,原公司解散,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新公司分别承担。
2. 派生分立:公司把部分财产或业务分离出去,再设立一个或几个新公司,原公司继续存在。原公司的债权债务,要么由原公司和新公司分别承担,要么约定由原公司独自承担。

进行分立时,需按照《公司法》等法规完成法定程序,具体包括:
1. 制定分立方案;
2. 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 通知债权人等。

若分立过程未依法进行,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影响公司和相关方的权益。

2024-12-30 13:14: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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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新设分立,公司需将全部财产进行分割,新设立多个新公司且原公司解散。在这个过程中,要确保财产分割的清晰和合理,避免出现财产纠纷。例如,对各类资产、负债要进行详细的清点和划分,以保证新设立的公司能够顺利承接相应的资产和债务。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2、派生分立时,公司将部分财产或业务分离出去设立新公司,原公司继续存在。在这种情况下,要明确原公司与新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可以选择分别承担或约定由原公司独立承担。同时,要做好相关的财务和业务交接工作,避免出现混乱。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024-12-30 12:09:05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的成立一般分为:自动成立、确认成立和批准成立三种形式。 (1)自动成立。 合同的自动成立,是指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的、完全的意思表示。由于当事人和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当事人授权的委托代表人签字,合同既告成立。它适用于当事人当 合同的成立一般分为:自动成立、确认成立和批准成立三种形式。 (1)自动成立。 合同的自动成立,是指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的、完全的意思表示。由于当事人和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当事人授权的委托代表人签字,合同既告成立。它适用于当事人当面签订合同而又无须经批准的情况。 (2)确认成立。 通过信件、电报、电传达成协议,是我国对外贸易交往中习惯采用的协议方式。在实践中,采用这种方式达成协议后,会出现下列两种情况:一是当事人不要求签定确认书,合同当事人就可以通过信件、电报、电传作出有关内容的承诺,达成协议时,合同即告成立;二是一方当事人不要求签订确认书,只有在确认书各方交换签字后,合同方能成立。确认书是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要求而做出的,确认通过信件、电报、电传所达成的协议的一种书面凭证。确认书分为简式、繁式两种,繁式确认书实际上与合同没有差别。 (3)批准成立。 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须于获得批准时方能成立。 由国家授权审查批准的合同,主要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资源合同、涉外信贷合同等等。这些合同与其他涉外合同,特别是进出口贸易合同相比,具有期限长、连续性强、内容复杂、牵涉面广、政策法律性强、当事人之间的经济利益紧密等特点,对国民经济的影响较大,有的还涉及到国家主权,所以,必须经国家或国家授权的审批机关批准后,才能有效成立。因此,这些合同的成立日期,不是各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的日期,而是审批机关的批准日期。

您好,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是什么形式?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的形式,是劳动合同内容赖以确定和存在的方式,即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具体表现。《条例》第三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劳动合同具有严肃性,它是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与义务的重要依据,它把劳动合同内容条文化,便于双方当事人履行和有关部门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也有据可查,能更有效地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事人口头协商达成协议。口头合同简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广泛运用,口头合同的好处是方便。但是,口头合同在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对于不及时结清的和较重要的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采用书面合同的好处是,当发生纠纷时举证方便,容易分清责任,也便于主管机关和合同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我们建议,大家尽量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合同公证指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由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公证机关对书面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合同书上加盖公证印鉴,以资证明。经公证的合同具有很强的证据力,除有相反的证据外,不能推翻。合同要不要公证,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要求必须公证的合同,不经公证不生效。 第四,批准形式。有些合同须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 当事人应将签订的书面合同及有关文件提交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批准后才生效。法律规定需要批准而没有经过批准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第五,登记形式。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将合同提交国家登记主管机关登记。合同登记一般用于不动产的,如房屋土地等,但某些特殊的动产,如船舶等,法律也要求其转让要登记。 合同为各方达成的协议,属于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因此,订立合同须由至少两方当事人参与,仅一方当事人不存在订立合同问题。订约当事人是否为双方或多方,决定于参与订约的人是否为相互的意思主体。在一般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的经济目的是相反的,但在某些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也可有相同的经济目的,但须能为相互的意思表示。 合同订立是由的主体相互接触,互为意思表示,直到达成协议的过程。因此,合同的订立须有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从要约、再要约,直到承诺。 订立合同只能是在特定的人或者特定范围内的人之间进行,并且当事人须以缔约为目的进行接触,当事人之间相互所为的意思表示是为订约发出的。若不特定的人之间或者虽为特定人之间相互接触,进行协商,但并不是以订约为目的,则不属于合同订立问题。 合同订立过程结束会有两种后果: 合同的订立是缔约当事人间相互接触、协商的过程,是动态行为与静态结果的统一体。合同订立的动态行为是缔约人相互协商的过程。合同订立的静态结果是合同订立过程结束的状态,即动态行为的后果。 1.是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即合同成立,此可谓合同订立的积极结果,也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的实现。 2.是当事人之间不能达成合意,即合同不成立,此可谓合同订立的消极结果,也就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不实现,即订约不成功或失败。 可见,合同的成立仅是合同订立的积极结果,仅表现合同订立过程结束时的一种静态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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