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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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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8岁以上还有抚养费

王** 北京-海淀区 子女抚养咨询 2025.01.01 17:46:48 441人阅读

离婚孩子8岁以上还有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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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际,倘若孩子已达 8 岁及以上,通常依旧要支付抚养费。法律明文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责任。8 岁以上的孩子已具备一定的认知与表达能力,所以法院在作出抚养费判决时,会将孩子的实际需求以及父母的经济能力等因素纳入考量。倘若一方经济状况优良且乐意承担孩子的所有费用,那么通过协商是可以确定无需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然而,一般情况下,即便孩子 8 岁以上,未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依然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以此来确保孩子的生活以及教育等权益。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以依据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孩子的实际花销等来确定,并且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2025-01-01 21:57: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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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以上孩子在父母离婚时,通常仍需有抚养费保障其生活等权益。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是法定的。

1. 考虑因素方面,8岁以上孩子虽有一定认知和表达能力,但法院判决抚养费时,会综合孩子实际需求、父母经济能力等多因素。比如孩子有特殊教育需求,费用较高时,抚养费可能相应增加。
2. 协商情况来看,若一方经济状况好且愿承担全部费用,双方可协商确定另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但这并非普遍情况。
3. 数额确定上,抚养费数额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孩子实际花费等确定,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如孩子生病等大额支出时,可适当增加抚养费。

建议父母理性协商抚养费问题,以孩子利益为出发点;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公正判决。

2025-01-01 21:29: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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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时候,如果孩子已经 8 岁,通常还是要给抚养费的。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的孩子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责任。8 岁以上的孩子,有一定的认知和表达能力。法院在判决抚养费的时候,会把孩子的实际需求,还有父母的经济能力之类的因素都考虑进去。要是一方经济条件挺好的,还愿意承担孩子的全部费用,那可以商量着确定不用另一方出抚养费。不过一般来讲,就算孩子 8 岁以上,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还是得支付相应的抚养费,这样才能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教育等权益。抚养费的多少,可以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还有孩子实际的花费等来确定,而且情况变了的话还可以调整。

2025-01-01 20:10: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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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离婚时,孩子8岁通常需支付抚养费。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
    8岁以上孩子有一定认知和表达能力。

2. 法院判决抚养费会考虑孩子实际需求及父母经济能力等因素。若一方经济好且愿承担全部费用,双方可协商确定,另一方可不支付。

3. 一般情况下,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需支付抚养费,以保障孩子权益。抚养费数额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孩子实际花费确定。

4. 若情况变化,如孩子有额外学习需求,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以满足孩子需求。

2025-01-01 19:20: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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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时候,如果孩子已经8岁,通常还是会有抚养费。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责任。8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表达能力。

法院在判决抚养费时,会考虑以下因素:
1. 孩子的实际需求;
2. 父母的经济能力。

若其中一方经济条件特别好,且愿意承担孩子的所有费用,双方可协商确定,另一方无需再支付抚养费。

一般情况下,即便孩子8岁以上,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仍需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以保障孩子生活、教育等各项权益。

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根据以下情况确定:
1. 当地的生活水平;
2. 孩子的实际花费。

并且,若情况发生变化,抚养费数额还可进行调整。

2025-01-01 18:14:58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1、根据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2、子女抚养费给付标准: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江西省抚养费标准要看对方有无固定收入来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
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江西抚养费如何支付?
在司法实践中,判决抚养费支付方式往往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的执行效率;在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a、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b、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
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一次性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从子女的利益出发,在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面,也可采取先给子女抚养费,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办法,以保障子女利益优先实现。
有人建议子女抚养费实行先行给付,或由公告督促给付。子女抚养费执行难问题可采用在身份证件上记载的办法,由当事人所在单位代扣。2001年12月27日开始实施的《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父母抚养的子女仅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很明显,已将那些大学以上学历的费用排除在父母的抚养义务之外。
什么情况下可以增加抚养费?
抚养费可依法增加,按照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协商不成的,可向。
增加的法定理由是: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子女抚养费?
(1)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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