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鄂尔多斯法律咨询 > 鄂尔多斯工资福利法律咨询 > 赔偿金的工资标准如何计算

赔偿金的工资标准如何计算

尚** 内蒙古-鄂尔多斯 工资福利咨询 2025.01.02 12:08:54 464人阅读

赔偿金工资标准如何计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鄂尔多斯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鄂尔多斯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 赔偿金的工资标准,一般以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该平均工资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要剔除加班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 若劳动者工作不足12个月,按实际工作月数算平均工资。
3.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获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
4. 工资计算基数要符合法规及合同约定,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 若有争议,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02 17:09:10 回复
咨询我

赔偿金的工资标准一般是用劳动者离职前的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来算。这里的平均工资得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还有奖金、津贴和补贴这类的货币性收入。不过,加班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得剔除掉。要是劳动者工作没满 12 个月,那就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来算平均工资。要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能拿到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得注意,工资计算的基数得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并且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要是有争议的话,就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之类的途径去解决。

2025-01-02 15:59:04 回复
咨询我

赔偿金的工资标准,一般是以劳动者离职前的 12 个月平均工资来计算。这里的平均工资,那可是包含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还有奖金、津贴以及补贴等这些货币性收入。不过,得把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给剔除掉。要是劳动者工作没满 12 个月,那就按照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来算。倘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就能拿到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特别要注意,工资计算的基数得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并且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要是出现了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去解决。

2025-01-02 15:36:44 回复
咨询我

赔偿金的工资标准相关内容如下:
1. 计算标准:一般以劳动者离职之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1)平均工资包含内容: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这类的货币性收入。
    (2)需要剔除内容:把加班工资以及在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剔除掉。
2. 特殊情况处理:
    (1)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来计算平均工资。
3. 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情况: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拿到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
4. 工资计算基数要求:工资计算的基数要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且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 争议解决途径:若出现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来解决。

2025-01-02 15:23:16 回复
咨询我

赔偿金工资标准按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是较为合理的。平均工资涵盖多种货币性收入,这能全面反映劳动者的收入水平。
1. 包含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确保计算的全面性。
2. 剔除加班工资和特殊情况支付工资,避免工资虚高。
3. 工作不满12个月按实际月数平均工资计算,符合实际情况。
4.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终止合同需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赔偿金,这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5. 工资计算基数要合法合规并符合合同约定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保证公平性。
解决措施和建议:
用人单位应准确计算工资标准,劳动者自身要保存好工资相关证据。有争议时,劳动者应积极通过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2025-01-02 13:53:33 回复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的规定,在新老工作单位的工作时间应累积计算,由此来计算带薪休假的天数。如一职工在原单位工作了8年,在新单位工作了9年,累计工作时间为17年,带薪休假的天数就为10天。这就是累计工龄的解答

你好关于通用加班计时依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国庆和中秋同一天加班怎么算
17651人阅读

如果遇到国庆和中秋同一天的特殊情况,大家都很关注在这天的加班费问题。那么这种情况下中秋国庆加班费怎么算?国庆和中秋同一天加班怎么算?下面律图小编为您简单介绍相关知识。

国庆中秋加班费怎么计算
37577人阅读

国庆节和中秋节都是我国法定休假日,根据法律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上班的,需要支付加班费,那么国庆中秋的加班工资该怎么来计算呢?国庆节假期三倍工资怎么算?中秋国庆怎么算假期?下面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工资条
37768人阅读

一般公司的工资管理制度中都会涉及到工资条,那么工资条究竟具有怎样的法律效率呢,工资条适用范围是什么,工资条保管期限有哪些,工资条格式是什么,更多工资条相关的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合同到期不发工资维权
17240人阅读

我们通过体力或者脑力的付出,理应得到相应的酬劳,这是法律所保障的合法权利,那么合同到期工资不发怎么办,不发工资投诉规定有哪些,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以及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拖欠工资离职
14650人阅读

现在市场竞争激烈,职场竞争更是无处不在,换工作在生活中很常见,有时就会出现拖欠工资离职的情形,那么拖欠工资离职怎么申请,拖欠工资离职补偿有哪些,拖欠工资赔偿金有多少,以及拖欠工资离职是怎么处理的呢?下面为您详细解读,快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