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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最高多少钱一天

王* 安徽-滁州 合同违约咨询 2025.01.03 08:14:01 370人阅读

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最高多少钱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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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未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最高限额规定明确统一标准,违约金约定应合理,过高法院可能调整。
  
2. 一般以不超对方损失30%为原则,具体数额需综合案件实际判断,如违约性质、违约严重程度、守约方损失等。

3. 合同明确约定违约金金额或计算方式且不违法,按约定执行。

4. 若违约金过高致明显不公平,当事人可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保障各方利益。

2025-01-03 11:39: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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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最高限额这方面,法律可没给出一个明确统一的标准。一般来讲,违约金的约定得合理,要是违约金定得太高,那法院可能会去调整它。通常是以不超过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30%作为一个原则,但具体的标准得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综合判断,像违约行为的性质、违约方的过错程度,还有守约方实际损失之类的因素都得考虑进去。要是双方在合同里清楚地约定了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具体金额或者计算方式,并且这个约定又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一般就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不过,如果约定的违约金高得都导致明显不公平,对方当事人就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一下。

2025-01-03 10:35: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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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方面,法律未作明确统一要求。违约金的约定需合理,过高的话可能会被法院调整。一般以不超造成损失的 30%为准则,不过具体标准得依据案件实际情况来综合考量,像违约行为性质、违约方过错程度以及守约方实际损失等。倘若双方在合同中清晰约定了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具体金额或计算方式,且此约定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通常就得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可要是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致使明显有失公平,对方当事人就能请求法院适当降低,以维护公平正义。比如在一个商业合同中,若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远超实际损失的 30%,法院可能就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让违约金更符合实际情况。

2025-01-03 10:05: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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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方面,法律并未给出明确且统一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 违约金约定应合理,若违约金过高,法院可能会进行调整,一般以不超过给对方造成损失的30%作为原则。
2. 具体标准需根据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综合判断,需考虑违约行为的性质、违约方的过错程度、守约方的实际损失等因素。
3. 若双方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具体金额或计算方式,且该约定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一般应按合同约定执行。
4. 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导致明显不公平,对方当事人可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2025-01-03 09:34: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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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方面,由于法律无明确统一规定,所以情况较为复杂。首先,违约金约定要合理,过高的话法院可能调整。一般以不超损失30%为原则,但实际判断还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像违约行为性质、违约方过错程度以及守约方实际损失等。
1. 若合同明确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具体金额或计算方式,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正常应按合同约定执行。
2. 要是约定违约金过高显失公平,对方可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解决措施和建议: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谨慎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要充分考虑可能产生的损失并合理预估,尽量让违约金既起到约束作用又不至于过高而引发争议。同时,一旦面临违约金过高被诉减少的情况,违约方应积极提供证据证明约定的合理性,守约方则要详细举证自身的实际损失情况。

2025-01-03 08:35:55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并作出裁决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以不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为合法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九条规定

您好,针对您的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计算问题解答如下, 逾期付款违约金根据是否有约定,分为不同的处理方式。
(一)、双方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有约定:根据合同自治原则,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一般从其约定。但是若该约定过高或过低,应如何处理,也存在着不同意见。
1、
第一种意见认为,只有当事人提出,才能对违约金进行调整,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及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但在审判实践中,当事人的损失一般不易确定,依据该解释进行裁判也容易形成不同的标准,是否调整及如何调整存在不同处理方式。例如张某向购买李某钢材,欠李某货款50万元,假设双方约定若逾期还款则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每日按欠款总额的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或者每日按欠款总额的千分之一或者是每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违约金,那么该违约金是否过高 若张某在庭审中提出该违约金过高,要求降低,应该如何处理 就一般案件而言,逾期付款的损失主要是利息损失,有的法官主张若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一般不认为是过高,不予调整,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调整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其依据是1991年7月2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502次会议讨论通过,最高人民以法(民)发〔1991〕21号通知于1991年8月13日下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有的法官主张逾期付款的损失仅是利息损失,应调整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违约金有的法官认为应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调整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30计算违约金有的法官主张应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及其修改批复(法释200034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1999年6月10日)第六条的规定,调整为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
2、第二种意见认为即便当事人没有提出或者缺席审理的,若当事人一方利用优势地位、格式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明显过高,也可以对违约金进行主动调整。
(二)当事人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没有约定的,当事人没有主张的不予支持若当事人主张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违约金。

解答如下, 逾期付款违约金根据是否有约定,分为不同的处理方式。
(一)、双方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有约定:根据合同自治原则,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一般从其约定。但是若该约定过高或过低,应如何处理,也存在着不同意见。
1、
第一种意见认为,只有当事人提出,才能对违约金进行调整,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及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但在审判实践中,当事人的损失一般不易确定,依据该解释进行裁判也容易形成不同的标准,是否调整及如何调整存在不同处理方式。例如张某向购买李某钢材,欠李某货款50万元,假设双方约定若逾期还款则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每日按欠款总额的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或者每日按欠款总额的千分之一或者是每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违约金,那么该违约金是否过高 若张某在庭审中提出该违约金过高,要求降低,应该如何处理 就一般案件而言,逾期付款的损失主要是利息损失,有的法官主张若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一般不认为是过高,不予调整,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调整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其依据是1991年7月2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502次会议讨论通过,最高人民以法(民)发〔1991〕21号通知于1991年8月13日下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有的法官主张逾期付款的损失仅是利息损失,应调整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违约金有的法官认为应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调整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30计算违约金有的法官主张应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及其修改批复(法释200034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1999年6月10日)第六条的规定,调整为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
2、第二种意见认为即便当事人没有提出或者缺席审理的,若当事人一方利用优势地位、格式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明显过高,也可以对违约金进行主动调整。
(二)当事人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没有约定的,当事人没有主张的不予支持若当事人主张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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