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所以股东如果已经全面履行了出资义务,一般情况下无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技术入股在公司法中的规定是允许的,但是股东要将技术转让给公司所有,且技术的价值要与出资额相长讥拜客之九瓣循抱末称,才能认定为全面履行了出资义务。如果技术价值低于出资金额的,则全体要股东要对低于出资额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全体股东偿还。
技术入股需要就如果的技术进行评估,以评估数额为入资数额,按照您的描述,可能涉嫌未缴纳出资,公司破产需要承担缴纳出资的义务
【法律意见】
股权的分配看你们自己协商,对半分都可以,就看你们觉得技术和资金是同等重要么,
公司是你们自己得,利润分配都是由你们定,
第一年不见得能见钱呢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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