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湘潭法律咨询 > 湘潭工资福利法律咨询 >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要签协议才能领吗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要签协议才能领吗

陈** 湖南-湘潭 工资福利咨询 2025.01.07 15:17:50 425人阅读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要签协议才能领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湘潭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湘潭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领取不以签订协议为必要条件。

1. 从法律规定角度,它作为工伤保险待遇一部分,是对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部分丧失且解除劳动关系时的补偿。只要职工符合条件,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相应等级、劳动关系已解除等,用人单位就应按法定标准支付补助金。
2. 实际操作中,部分用人单位会要求签协议来明确权利义务,协议会涉及补助金金额、支付方式及双方无其他争议等条款,但这并非法定领取前置程序。

若用人单位以未签协议拒付补助金,职工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权益:
一是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阐明法律规定;
二是若协商无果,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补助金。

2025-01-07 20:54:02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 性质明确: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属于工伤保险待遇一部分,旨在补偿工伤职工因工伤致劳动能力部分丧失且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2. 领取条件:职工符合如经劳动能力鉴定达相应等级、劳动关系解除等条件,用人单位就应按法定标准支付,签订协议并非法定领取前置程序。
3. 实际操作:有的用人单位会要求签协议以明确权利义务,协议可能涉及补助金金额、支付方式等,但这并非必须。
4. 权益维护:若用人单位以未签协议拒付,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权。

提醒:
职工要清楚自身是否符合领取条件,若遇用人单位不合理拒付,应勇敢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案情复杂时可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1-07 20:08:24 回复
咨询我

(一)明确领取条件。职工要清楚知道自己是否符合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条件,主要就是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相应等级,并且劳动关系已经解除。比如,职工因工伤经过专业机构鉴定为某一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之后又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就满足领取条件。
(二)知晓法定标准。职工要了解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补助金,对于具体的金额计算等标准要心中有数,这样在面对用人单位支付问题时能准确判断是否合理。
(三)面对不合理拒绝要维权。如果用人单位以未签协议为由拒绝支付补助金,职工不要轻易妥协,要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像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劳动关系解除证明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即只要职工符合相应伤残等级且劳动关系解除等条件,用人单位就应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并未规定签订协议是领取的前置程序。

2025-01-07 18:25:05 回复
咨询我

1.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领取,并非必须签协议。它属于工伤保险待遇范畴,是给因工伤致劳动能力部分丧失,且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的补偿。
2. 从法律层面讲,职工符合条件,像劳动能力鉴定达相应等级、劳动关系已解除等,用人单位就得按标准支付补助金。
3. 实际中,有的单位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会要求签协议,涉及补助金金额、支付方式及无其他争议等条款,但这并非领取的法定前置条件。
4. 若单位以未签协议拒付,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权。

2025-01-07 18:24:02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领取不一定需要签订协议,符合法定领取条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若用人单位以未签协议拒付,职工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解析:
1、从法律性质看,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属于工伤保险待遇,是对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部分丧失且解除劳动关系时的补偿。只要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相应等级且劳动关系解除等法定领取条件具备,就有权领取。
2、实际中,用人单位有时会要求签协议以明确权利义务,虽协议可能涉及补助金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但这并非领取的法定前置程序。法律并未强制规定必须签订协议才能领取补助金。
3、若用人单位以未签协议为由拒绝支付,这是不合法的。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若你对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领取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2025-01-07 16:24:42 回复

苏州市区统筹范围(市本级、姑苏区、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男参保人员生育待遇如下:
一、护理假生育津贴:1.享受条件:

1)符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配偶生育时,男职工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3)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2.计发标准:护理假生育津贴按照计发基数乘以15天计算。计发基数按配偶生育时男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除以30执行。3.结付办法(
1)男职工配偶同为市区生育保险待遇享受对象的,其生育津贴由市社保中心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付生育医疗费的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
2)男职工配偶非市区生育保险待遇享受对象的,须由男职工用人单位持男职工及其配偶的结婚证和居民身份证、配偶住院分娩的出院记录、医疗费用清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发票以及男职工社会保障卡、能证明符合护理假享受条件的相关生育证明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生育津贴于申报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4.注意事项(
1)护理假生育津贴是男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护理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高于其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2)灵活就业男参保人员不享受护理假生育津贴。
二、未就业配偶一次性生育补贴:1.享受条件:(
1)符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配偶生育(或因生育引起的流产、引产)时,男参保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其中:单位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视同其缴纳同期生育保险费。(
3)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计发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男参保人员,按照定额标准发给一次性生育补贴:妊娠3个月内流产的,200元;妊娠3-7个月流产、引产的,1100元;顺产的,2000元;难产、剖宫产或生育多胞胎的,2750元。3.结付办法:配偶生育(或因生育引起的流产、引产)后,男参保人员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配偶住院分娩的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发票,以及本人社会保障卡、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保险联系单》或《生育状况证明》、配偶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及社保(新农合)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情况证明,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4.注意事项:(
1)男参保人员配偶的生育(或因生育引起的流产、引产)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除按上述规定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外,不享受生育营养补助和产前检查补贴。(
2)男参保人员未就业配偶已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享受相关医疗待遇的,不再享受上述一次性生育补贴。(
3)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的标准足额支付。

4)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和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其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三。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综上: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二;与用人单位解除、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四;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号)第五十四第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到业务部门办理工伤职工登记,填写《工伤职工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认定工伤决定书; 3、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 4、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柚木珠其他证件和资料;第五十五条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或护理等级后,用人单位应办理劳动能力鉴定登记,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2、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柚木珠其他证件和资料。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国庆和中秋同一天加班怎么算
17651人阅读

如果遇到国庆和中秋同一天的特殊情况,大家都很关注在这天的加班费问题。那么这种情况下中秋国庆加班费怎么算?国庆和中秋同一天加班怎么算?下面律图小编为您简单介绍相关知识。

国庆中秋加班费怎么计算
37577人阅读

国庆节和中秋节都是我国法定休假日,根据法律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上班的,需要支付加班费,那么国庆中秋的加班工资该怎么来计算呢?国庆节假期三倍工资怎么算?中秋国庆怎么算假期?下面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工资条
37768人阅读

一般公司的工资管理制度中都会涉及到工资条,那么工资条究竟具有怎样的法律效率呢,工资条适用范围是什么,工资条保管期限有哪些,工资条格式是什么,更多工资条相关的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合同到期不发工资维权
18246人阅读

我们通过体力或者脑力的付出,理应得到相应的酬劳,这是法律所保障的合法权利,那么合同到期工资不发怎么办,不发工资投诉规定有哪些,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以及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拖欠工资离职
14650人阅读

现在市场竞争激烈,职场竞争更是无处不在,换工作在生活中很常见,有时就会出现拖欠工资离职的情形,那么拖欠工资离职怎么申请,拖欠工资离职补偿有哪些,拖欠工资赔偿金有多少,以及拖欠工资离职是怎么处理的呢?下面为您详细解读,快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