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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厂里上班手指断了怎么赔偿

余* 湖南-株洲 劳动关系咨询 2025.01.08 07:22:37 436人阅读

在厂里上班手指断了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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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情形下获取赔偿,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1. 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单位需在事故发生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未履行此义务,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 适时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待治疗后伤情相对稳定,且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时,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 准确计算赔偿数额。依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金额,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若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大部分费用由基金支付;未缴纳的,由单位承担。

建议劳动者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证明等,以保障自身权益。同时,要熟悉相关流程和时间节点,避免错过申请期限。

2025-01-08 11:3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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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a. 关于工伤认定,这是获取工伤赔偿的重要前提。单位有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的义务,若单位怠于履行,职工及其近亲属等有权在1年内自行申请,保障自身权益不被单位的不作为所侵害。
b. 劳动能力鉴定需在伤情相对稳定且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进行,通过专业鉴定明确伤残程度,为后续赔偿提供准确依据。
c. 赔偿计算方面,依据鉴定结果确定具体数额。各项赔偿项目有明确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和未缴纳的赔偿责任主体不同,明确责任主体对于职工顺利获得赔偿至关重要。
提醒:
不同工伤案件情况各异,具体赔偿及认定细节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我进一步分析。

2025-01-08 10:13: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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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工伤认定:
单位需要在事故发生那天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去申请工伤认定。要是单位没有按照这个规定去申请,工伤职工本人、他的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那天起1年的时间里,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这一步很关键,是后续获得赔偿的重要前提,要注意申请的时间限制,避免错过。
(二)劳动能力鉴定方面:
等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了,但是还存在残疾情况,或者对劳动能力有影响的,那就得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个鉴定能确定职工伤残的程度以及对劳动能力的影响程度,为后续赔偿提供依据。
(三)赔偿计算相关:
赔偿数额要根据鉴定结果来确定。通常会包括医疗费,就是治疗工伤所花费的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间,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伤残津贴(如果构成伤残的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后面这两项是在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才支付。如果单位按照规定缴纳了工伤保险,那大部分费用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要是单位没有缴纳,这些费用就得由单位来承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相应的伤残津贴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025-01-08 09:21: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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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属于工伤范畴,若想获得赔偿,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1. 关于工伤认定:单位得在事故发生后的30天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去申请认定工伤。要是单位没按这个规定来办,那工伤职工、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1年内,能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 劳动能力鉴定方面:等治疗后伤情相对稳定了,要是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状况,就应当去做劳动能力鉴定。
3. 赔偿计算环节:根据鉴定结果来确定赔偿数额。赔偿一般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若单位交了工伤保险,多数费用由基金支付;没交的话,单位得承担。

2025-01-08 08:45: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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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属于工伤情形时,要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再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数额,从而获取相应赔偿。
法律解析:
1、工伤认定方面,单位有在事故发生30日内申请的责任,这是为了及时确定工伤情况,保障职工权益。若单位未履行该义务,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确保职工自身权益不受单位不作为的影响。
2、劳动能力鉴定是在伤情稳定且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进行的,它是确定赔偿数额的重要依据,能科学合理地反映职工的伤残程度及劳动能力受损情况。
3、赔偿计算依据鉴定结果,涵盖多项费用。缴纳工伤保险的,大部分费用由基金支付,体现社保的保障作用;未缴纳的单位需承担,这是对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惩罚。
如果您在工伤赔偿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或不确定如何操作,建议及时向专业律师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08 07:57:37 回复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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