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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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的《继承法》,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死者如果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办理继承。无遗嘱前提,需要按照继承规定
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住房。需要召集以上所有
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住房所属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住房,其他继承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得到公证书,有被选定继承人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手续。需要证件材料:死者死亡证明,婚姻情况证明,住房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继承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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