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渭南法律咨询 > 渭南离婚法律咨询 > 签了离婚协议还能上诉重新判吗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13056237887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签了离婚协议还能上诉重新判吗

顾* 陕西-渭南 离婚咨询 2025.01.10 06:29:57 410人阅读

签了离婚协议还能上诉重新判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渭南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渭南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当签了离婚协议且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通常离婚协议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然而,倘若出现以下这些情况,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等事宜。
其一,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的时候,存在着欺诈或者胁迫等不良情况,这会导致协议的公正性受到影响,从而有权利向法院诉求重新分割财产。
其二,要是发现对方有诸如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将其转移到其他地方,变卖财产以获取私利,毁损财产导致财产价值减少,肆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等行为。
另外,如果仅仅是对子女的抚养关系感到后悔,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但这必须要符合法定的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比如说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为患上了严重的疾病,或者由于伤残而丧失了继续抚养子女的能力等。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离婚过程中的公平与公正。

2025-01-10 10:45:02 回复
咨询我

当签订了离婚协议并且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通常离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然而,要是出现以下这些情况,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等。
其一,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的时候,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等情况;
其二,发现对方有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比如将财产偷偷藏匿起来;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把财产转移到他人名下;有变卖财产的行为,像把财产低价卖掉;有毁损财产的行为,像故意损坏财产;还有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比如肆意挥霍钱财;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目的是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要是仅仅是对子女抚养关系感到后悔,也能够通过诉讼来要求变更抚养权等,但必须要符合法定的变更抚养权的情形,例如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患上了严重的疾病,或者因为伤残而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子女等。

2025-01-10 10:05:28 回复
咨询我

当完成离婚协议的签署并且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通常来讲,离婚协议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然而,如果出现了以下这些状况,那便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请求重新对财产进行分割等事宜。
其一,就是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的时候,存在着欺诈或者胁迫这样的情况;
其二,要是发现对方有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比如说把财产偷偷地藏起来,或者转移财产,变卖财产,毁损财产,肆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又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倘若仅仅只是对子女的抚养关系感到后悔,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要求变更抚养权等的,但这必须要符合法定的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才行,就好比说与子女一同生活的那一方,因为患上了严重的疾病,或者因为伤残而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子女等等。总之,在离婚相关的事务中,无论是财产分割还是子女抚养,都需要大家谨慎对待,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025-01-10 08:26:01 回复
咨询我

要是签了离婚协议并且把离婚登记手续给办了,通常来说离婚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不过要是出现了这些情况,那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之类的。
第一种情况是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的时候,存在着欺诈或者胁迫之类的情况;
第二种情况是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或者是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要侵占另一方的财产。要是只是对子女抚养关系感到后悔,也能通过诉讼来要求变更抚养权啥的,但得符合法定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就像和子女一起生活的那一方因为得了很严重的疾病,或者因为伤残没办法再继续抚养子女之类的情况。

2025-01-10 07:11:50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三方协议,即《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如何经三方协商,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三方协议是可以重新签订的,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
一、与签订协议书的单位协商,想要解除协议,承担违约责任(视情况,也可能协商不用承担),经单位同意后,由单位出具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
二、毕业生向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讲清楚解约的理由,附上单位及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解约函,交招生就业办。
三、毕业生所在的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审批换发新的《就业协议书》。
四、用新的《就业协议书》重新与新单位签订协议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三方协议,即《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如何经三方协商,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三方协议是可以重新签订的,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 一、与签订协议书的单位协商,想要解除协议,承担违约责任(视情况,也可能协商不用承担),经单位同意后,由单位出具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 二、毕业生向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讲清楚解约的理由,附上单位及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解约函,交招生就业办。 三、毕业生所在的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审批换发新的《就业协议书》。 四、用新的《就业协议书》重新与新单位签订协议

解答如下, 你好,
首先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必须经过婚姻登记处登记后方可生效。如果双方只是签了协议,没有离婚的,协议书成立但是不生效。
其次离婚协议的内容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处分别人的财产,如有的离婚协议约定了男方的父母的房产归女方所有,显然这样的协议是无效的。有许多离婚当事人喜欢自已在网上下载模板,这样风险是很大的,会留下很多后患。如果你不确定你所签的离婚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是否对自己有利,可以就相关问题咨询专业离婚律师,这样即可以保障您的利益,也可以避免之后产生纠纷。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拨打我的咨询电话,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离婚协议探视权
43275人阅读

探视权指的是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拥有探视孩子的权利,探视权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那么法律关于探视权的规定是什么?离婚协议怎么约定探视权?接下来就让律图的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房贷怎么处理
18379人阅读

夫妻双方在未还完房贷的情况下离婚,不知道该房产是否可以进行买卖进行过户。那么贷款未结清离婚房子能过户吗?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在这里小编要告诉大家,原则上该房产是可以过户的,下面律图的小编就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

离婚协议书范文
22274人阅读

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的必要组成部分,离婚协议书范文是怎样的呢,那么最新的离婚协议书范文怎么写,无子女离婚协议书范文怎么写,以及起诉离婚协议书范文怎么写?下面为您详细解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诉讼费用
15231人阅读

我国的离婚率比起其他国家比较高,一般会采用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方式,诉讼离婚就会涉及到离婚诉讼费用的问题,那么离婚诉讼费用是多少,离婚诉讼费用由谁承担,离婚起诉程序是怎样的,以及离婚诉讼流程及费用有哪些规定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诉讼离婚的程序
7339人阅读

中国近几年的离婚率都普遍偏高,诉讼离婚是大家选择的方式之一,今天小编为您介绍诉讼离婚程序的有关知识,那么诉讼离婚程序多长时间,法院诉讼离婚程序规定有哪些,以及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