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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可以带薪假吗

陈** 安徽-六安 工伤纠纷咨询 2025.01.12 11:33:04 432人阅读

工伤可以带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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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是一项重要保障,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如同带薪假。

1. 期限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适当延长,且延长不得超12个月。
2. 待遇支付: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期内要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及福利待遇,奖金、津贴等都应包含在内。
3. 工伤认定:需按法定程序,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建议用人单位严格按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保障职工权益。职工及其家属要及时了解工伤认定程序,准备好相关材料,确保顺利申请工伤认定。

2025-01-12 18:03: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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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伤职工有停工留薪期,这就好比是一种特殊的“带薪假”,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会改变。
2. 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能适当延长,不过延长最多也不能超12个月。在这个期间,用人单位得按正常出勤标准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奖金、津贴这些都得有。
3. 工伤认定得按法定程序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要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还得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像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之类的。

2025-01-12 16:49: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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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停工留薪期的时长
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要是工伤职工的伤情比较严重或者存在特殊情况,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不过延长的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

(二)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得按照职工正常出勤的标准来支付工资以及福利待遇。这里的福利待遇包括奖金、津贴等,要保证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就如同带薪假一样。

(三)工伤认定的程序
工伤认定得按照法定程序来办。可以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还得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像劳动合同,这能证明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还有医疗诊断证明,能说明职工的受伤情况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025-01-12 15:27: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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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工伤职工依法享有停工留薪期,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般不超12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但不超12个月,工伤认定需按法定程序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法律解析:
1、停工留薪期保障职工权益。在此期间职工相当于享受“带薪假”,用人单位需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及福利待遇,涵盖奖金、津贴等,让职工在治疗工伤时生活有保障。
2、停工留薪期时长有限制。一般为12个月,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适当延长,不过延长最多12个月,防止期限过长影响企业正常运营。
3、工伤认定程序严格。需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并提供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以确保工伤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若你对工伤认定、停工留薪期相关问题存在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12 15:02: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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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停工留薪期性质明确: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类似“带薪假”,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这是对工伤职工权益的重要保障,使其在受伤治疗期间生活不受太大影响。
2. 期限规定:一般不超12个月,特殊情况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但最长不超12个月,这样既保障职工恢复权益,也防止期限过长影响企业正常运营。
3. 待遇支付:用人单位需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及福利待遇,奖金、津贴等都不能少,确保职工经济权益。
4. 工伤认定程序:要按法定程序,由用人单位、职工或近亲属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并提供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提醒:
申请工伤认定要注意准备齐全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情况不同认定结果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1-12 13:27:19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产假并不是按带薪休假算的,而是给生育津贴,是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五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如果企业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
如果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其标准是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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