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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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单位派人带回,公安局刑大办的就是刑大去,派出所办的就是派出所去。
上述问题,涉及两种情况之一的,可以依法由外埠公安机关介入:
(
1)在外地涉嫌重大犯罪,罪行超过本地所犯罪行;
(
2)不宜本地公安机关介入,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权。
一、在外地涉嫌重大犯罪的情形: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管辖原则,假如犯罪嫌疑人在多地犯罪,哪里是主要犯罪地、或者在哪里犯的罪更大,就可以由哪里的公安机关管辖。这是一种管辖权适用原则。
二、不宜本地公安机关介入的情形:在涉及案情重大,与本地公安机关或其他政法机关有牵连的案件(例如涉黑方面的)时,外地调警办案、或者抓捕犯罪嫌疑人后转由外地公安机关管辖,这种情况在现实办案中是经常发生的。这种情形都是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有利于案件侦办。这也是一种管辖权适用原则。
您好,需要及时和本地公安联系,及时请假,如果通知报道,也要第一时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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