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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公司买的社保钱是谁给的

杜* 浙江-宁波 社保纠纷咨询 2025.01.14 08:41:52 340人阅读

工伤公司买的社保钱是谁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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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中,社保费用确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无需缴费,这是基于相关法规的明确规定。

1. 缴费依据:用人单位需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并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来缴纳工伤保险费,以此保障职工权益及工伤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转。
2. 工伤待遇支付:发生工伤事故时,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相应待遇,像工伤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为工伤职工提供经济保障。
3. 用人单位责任: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费,发生工伤事故后,需由其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建议用人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避免因未缴费而承担更大的经济风险;职工也应关注自身权益,若遇用人单位未缴费情况,可依法维权。

2025-01-14 13:5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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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保险,有以下几点需明确:
1. 社保费用缴纳方面,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不用掏这笔钱,这是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规明确的。
2. 用人单位缴费是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来算,具体费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然后据此缴纳工伤保险费。
3. 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基金就会按规定支付相应待遇,像工伤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都会予以支付。
4. 若用人单位没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出了工伤事故,那就得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来支付相关费用。

2025-01-14 13:46: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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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义务。应准确核算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并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避免因未缴纳或拖欠缴纳而面临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需自行承担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责任的风险。
(二)职工应了解自身在工伤保险中的权益,确认所在单位是否依法为自己缴纳了工伤保险费。若发现单位未依法缴纳,在发生工伤事故后,有权要求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相应费用。
(三)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相关各方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等,以便顺利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2025-01-14 13:39: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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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在工伤保险中,社保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无需缴纳工伤保险费;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费,发生工伤事故后需按规定支付费用。
法律解析:
1、依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需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并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无需为此缴费。这是为了保障职工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2、当发生工伤事故时,若用人单位已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将按规定支付诸如工伤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而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发生工伤事故后,就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相应费用,以保障职工应得的权益。
若你对工伤保险缴纳及工伤待遇支付等相关问题还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或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

2025-01-14 11:50: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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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缴费责任明确:工伤保险的社保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无需缴纳,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旨在保障职工权益,同时规范用人单位义务。
2. 缴费计算方式:用人单位需依据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并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来缴纳工伤保险费,确保缴费的合理性与规范性。
3. 工伤待遇支付:正常情况下,发生工伤事故后,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相关待遇。
4. 单位违法责任: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时,用人单位要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不能逃避责任。

提醒:
用人单位应依法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避免因违法缴费带来高额赔偿风险。职工若遇单位未缴费且发生工伤情况,可咨询专业人士维护自身权益。

2025-01-14 10:39:02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个人账户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职工设立的医疗保险专用账户,用于记录、存储个人账户资金。
个人账户用于支付本人或其家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按社会医疗保险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定点零售药店符合规定的费用,也可用于支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谈判团购的补充医疗保险费。
参保人员因重复缴费等原因须办理社会保险费退收的,退收期间已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应予以冲减。因终止保险关系等原因无法冲减的,参保人员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退回应冲减金额。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长期驻外工作人员的个人账户金,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将其个人账户金划入其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划入本人指定的银行结算账户。
参保人员死亡、出国定居,以及终止社保关系离境的外国人或港澳台人员,可由参保单位(或管理单位)携带有关材料申请办理个人账户结余额一次性支付手续。

年初社保年检时上报新的基数,来源于职工上一年的平均工资,经过确认后将按照新的基数扣各项保险,但以年为单位,就将调整之前按照旧基数扣款的分项进行补差,全部按照新基数与旧基数的差额补扣。以重庆市为例,重庆人社局公布了2018年社会保险缴纳的缴费基数标准,参保企业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31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664元。按照有关政策,在2018年7月的征缴计划中,将针对1-6月缴费基数低于月缴费基数下限3664元和申报月工资高于月缴费基数上限18318元的参保职工进行社保缴费补差。由于1-6月缴费基数低于3644元而需要补差的人数更多,下面对此情形进行具体测算(见下表)。补差金额公式:补差总额(现最低基数3664元-之前缴纳基数3370元)×补差的月份×每个险种的缴费比例。扩展资料:差额补缴方式: 社会保险关系没有发生变化的参保人员,基数差额的补缴手续应由参保人员缴费所在用人单位、职介、人才机构或街道社保所在规定时限内为其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已经发生变化的参保人员,基数差额的补缴手续应由参保人员原缴费所在用人单位、职介、人才机构或街道社保所,在规定时限内为其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报办理,个人应缴部分须缴纳至原缴费单位,社会保险关系不需要重新转回原单位。


1、用途不同。社区配套用房,其用途主要是为社区住户提供饮食、娱乐、购物、文化、交流等方便的服务。物业管理用房,其用途就是物业管理、服务,及社区公共设备设施用房,比如物业办公室、小区配电室、水泵房等。
2、产权不同。社区配套用房,虽然是为社区居民服务的,但是其仍然具备独立的房产资格。社区配套用房也有业主,也有房产证,可以上市交易。物业管理用房没有独立产权,属于公共场所,其产权归属小区的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在提供小区物业服务期间,拥有无偿使用物业管理用房的权限,物业公司一旦撤离小区,应无条件退出所使用房屋。
3、规划要求不同社区配套用房,在小区开发规划时就有,但没有强制的面积要求,除教育、卫生设施为强制用途以外,规划中并不对社区配套用房的具体用途做规定。社区配套用房在售出(或租赁)之后,由业主或使用人来具体安排其用途。只要符合政策要求,业主可以用于餐饮、美容美发、文化娱乐等等方面。物业配套用房必须用于物业服务使用。除物业办公室和宿舍值班区域以外,其余的设备设施用房必须按照规划用途建设和使用。水泵房就只能用于安装水泵设备,配电室也只能用于放置配电柜,电梯机房必须用于安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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