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级标准是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正常情况,所有危房必须由专业部门联合鉴定。一般常识是,d级危房是指土木结构房子使用10年以上可以申报危房,当地基部分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状态:地基沉降速度连续2个月大于2mm/月,并且短期内无终止趋向;地基生产不均匀沉降,其沉降量大于规定的允许值,上部墙体产生沉降裂缝宽度大于10mm,且房屋局部倾斜率大于1%;地基不稳定产生滑移,水平位移量大于10mm,并对上部结构有显著影响,且仍有继续滑动迹象。 【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规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应根据房屋的危险程度按下列等级划分: A级:无危险构件,房屋结构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B级:个别结构构件评定为危险构件,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局部处于危险状态,构成局部危房;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处于危险状态,构成整幢危房。“
首先是合法产权,对于没有房产证的,应当先办理《不动产权证》。对于因各种原因一时不能办理,又不属于违章建筑的,可以报告属地乡镇(街道)进行统一鉴定。 其次是委托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已备案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名单在市住建局官方网站的公告栏里可以找到,都有对应的联系号码,市民可以直接联系,鉴定费用自负。 由属地乡镇(街道)统一安排鉴定的,鉴定费用也由乡镇(街道)统一安排。 【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居民可向房屋安全鉴定中心(一般在住建局)提出申请进行鉴定。对于D级危房,鉴定中心会建议及时疏散居民,然后提出危房加固或重建的建议,并将结果递交区县房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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