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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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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将房产留给孩子继承

熊*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遗产继承咨询 2025.01.15 09:57:16 461人阅读

离婚时如何将房产留给孩子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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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时可通过协商或诉讼将房产留给孩子继承,需注意相关手续及限制。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时,若要将房产留给孩子,双方协商一致后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至孩子名下,且经民政部门备案或法院判决认可,该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这是因为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只要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得到认可。若无法协商一致,通过诉讼途径,一方提出将房产赠与孩子的请求,经法院审理判决后也可办理过户手续。然而,在房产过户前,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该房产,否则就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由于房产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要先对房产进行分割,确定属于一方的份额后,方可将其赠与孩子。
总之,为确保将房产留给孩子的约定合法有效,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若您有相关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咨询,欢迎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寻求帮助。

2025-01-15 12:3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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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可通过协商或诉讼将房产留给孩子继承,需注意相关法律程序和事项。
解决措施和建议:

双方先协商一致,在离婚协议明确约定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至孩子名下,且协议需备案或判决认可才有法律效力。若协商不成,可诉讼,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提出赠与请求,经法院审理判决后再过户。过户前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房产,否则违约。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要先分割确定一方份额后再赠与孩子。
总之,要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方式并严格按法律程序办理,以确保约定合法有效。

2025-01-15 12:24: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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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协商一致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将房产赠与孩子,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至孩子名下,此协议需经民政部门备案或法院判决认可,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若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可提出将房产赠与孩子的请求,经法院审理判决后,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的相关程序和要求,通过诉讼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需注意,房产过户前,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该房产,否则可能构成违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若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先对房产进行分割,确定属于一方的份额后,方可将其赠与孩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025-01-15 11:38: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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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离婚时将房产留给孩子继承有两种主要方式,协商一致并备案或判决认可,或通过诉讼请求判决后办理过户。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先分割份额。过户前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否则违约。
提醒: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要确保所有相关文件合规合法,避免因手续不全导致后续纠纷。同时,要明确约定房产赠与孩子的条件和限制,以防出现意外情况。不同案情的具体处理方式可能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一步分析。

2025-01-15 10:52: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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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把房产留给孩子继承,有这两种办法。
一是双方商量好,在离婚协议里写明把房产送给孩子,然后去给孩子办房产过户手续,这协议得让民政部门备案或者法院判决认可,这样才有法律效力。要是商量不到一块儿,就走诉讼路子。在离婚诉讼里,一方可以提把房产送给孩子的要求,等法院审完判了,再办过户。不过要记住,过户前谁都不能随便处置这房产,不然就违约。要是这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得先把房产分一分,确定一方的份额后,才能把它送给孩子。
总之,得根据具体情况选合适办法,严格按法律程序来办,让把房产留给孩子的约定合法有效。

2025-01-15 10:51:13 回复

根据我国《继承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所谓的“继承开始”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起计算的。所以应当区分情况来看:

一,如果该继承人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作出的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虽然我不知道这时如何能够得到公证),则该项放弃没有法律效力。因此遗嘱上没有排除该继承人的继承权时,则他仍可参与财产分配。

二,如果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配前这段时间内做出的,则该放弃有法律效力,该继承人不能以遗嘱未排除其继承权未有再参与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所谓的“继承开始”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起计算的。所以应当区分情况来看:

一,如果该继承人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作出的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虽然我不知道这时如何能够得到公证),则该项放弃没有法律效力。因此遗嘱上没有排除该继承人的继承权时,则他仍可参与财产分配。

二,如果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配前这段时间内做出的,则该放弃有法律效力,该继承人不能以遗嘱未排除其继承权未有再参与继承。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王女士:父亲不久前去世,哥哥知道父亲除了留有一套住房外还有60万元存款,为了多占遗产,哥哥便模仿父亲的笔迹书写了一份遗嘱,内容大概是“本人百年之后,房产由儿子继承,银行的60万元存款由儿子和女儿按2:1的比例继承”,并加盖了父亲的私章。之后,哥哥拿出该“遗嘱”,要求按遗嘱继承遗产。我看过遗嘱内容后认为父亲绝不会留下这样的遗嘱,怀疑遗嘱有假,于是要求做笔迹鉴定。哥哥见无法再隐瞒,只好向我承认错误、赔礼道歉。请问马律师:我是否可以认为哥哥伪造遗嘱,无权再继承父亲的遗产了
律师解答:不可以。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可见,继承人伪造遗嘱且情节严重的,才丧失继承权。何谓“情节严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情节严重。”
从你所述情况看,你应该不属于缺乏劳动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你揭穿你哥哥的骗局,他伪造遗嘱骗取财产的目的并没有达到,没有给你造成生活困难的严重后果,所以你哥哥的行为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不因此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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