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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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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没有过错能离婚吗

张** 四川-雅安 离婚咨询 2025.01.15 12:13:26 341人阅读

双方都没有过错能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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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双方都无过错时可离婚,可通过协议或诉讼方式。
法律解析: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协议并亲自申请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自愿且对相关事项协商一致就可发证离婚。若一方要求离,另一方不同意,可由有关组织调解或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时会先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就应准予离婚。这意味着,即使双方都没有过错行为,只要感情出现破裂等法定离婚条件,就可以依法解除婚姻关系。比如,夫妻双方因长期分居导致感情淡漠,虽无过错但已无法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下就符合离婚条件。如果您在婚姻中遇到类似情况,或者对离婚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欢迎随时向我们或者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和解答。

2025-01-15 17:30: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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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无过错也可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法律规定夫妻自愿离婚需签书面协议并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确认自愿且对相关事项协商一致就发证。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时,可由组织调解或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时先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就准予离婚。
解决措施和建议:

夫妻在决定离婚时,应明确自身意愿,若自愿离婚,就认真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按程序到登记机关办理。若一方不同意,另一方要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以合法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2025-01-15 15:32: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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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于双方都无过错但希望离婚的情况,首先可以考虑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查明双方是否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协商一致,若都符合则予以登记并颁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2. 若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可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就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2025-01-15 14:27: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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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双方无过错时,可依据法律规定的离婚程序来处理婚姻关系。自愿离婚需签书面协议并登记,一方要求离婚则可调解或诉讼,经法院审理,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这体现了法律对婚姻关系的合理调整,既保障双方权益,又注重维护婚姻的稳定。
提醒:
在离婚过程中,要认真对待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确保协商一致。同时,若通过诉讼离婚,应准备好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等法定条件。不同案情的解决方案各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一步分析。

2025-01-15 14:06: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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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来聊聊离婚这事。要是夫妻双方都没啥过错,那也是可以离婚。法律规定,夫妻俩自愿离,得签书面协议,亲自去登记。登记机关得看清双方真心想离,还得把娃抚养、财产债务啥的都商量好,这才给发证。要是一方想离,另一方不同意,那就找有关组织调解或者直接去法院告。法院审理离婚案会先调解,要是感情真破裂了,调解也没用,那就准离。所以,就算双方都没过错,只要符合法定条件,比如感情破裂,就能通过协议或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2025-01-15 13:29:04 回复

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以下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如一方婚前的存款、购买的房屋、汽车;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6、夫妻双方婚后为一方购置的风险防范或救济性质的保险(受益人为夫或妻一方)的保险利益;
7、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夫妻一方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
8、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个人所有(处理时应给予另一方适当的照顾)。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以下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如一方婚前的存款、购买的房屋、汽车;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6、夫妻双方婚后为一方购置的风险防范或救济性质的保险(受益人为夫或妻一方)的保险利益;
7、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夫妻一方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
8、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个人所有(处理时应给予另一方适当的照顾)。

双方无过错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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