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甘肃法律咨询 > 庆阳法律咨询 > 庆阳欠款追讨法律咨询 > 欠款的人死了还需要还钱吗

欠款的人死了还需要还钱吗

杨** 甘肃-庆阳 欠款追讨咨询 2025.01.15 19:57:35 333人阅读

欠款人死了还需要还钱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庆阳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庆阳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如果欠款人留有遗产,债权人可以向欠款人的继承人主张债权。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来清偿欠款人的债务,比如欠款人遗产价值50万,债务为80万,继承人最多只需拿出50万来偿债,要是继承人自愿偿还超出遗产价值部分(如愿意偿还剩下的30万)也是可以的。
(二)当欠款人没有遗产或者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一般债务就终止了,债权人不能要求继承人偿还。例如欠款人没有任何遗产留下,或者遗产只有10万但债务有50万,那么继承人无需偿还剩余的40万债务。
(三)若欠款人生前有担保等其他责任形式,即使欠款人死亡,担保人仍需承担相应责任。假设欠款人向债权人借款时,有第三方提供担保,那么在欠款人死亡后,担保人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025-01-15 21:36:10 回复
咨询我


1. 欠款人去世后,通常还是要还钱的。要是欠款人有遗产留下,其继承人得用所获遗产实际价值为上限,去偿还被继承人该交的税款与债务。要是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愿意偿还也行。
2. 若欠款人没遗产,或者遗产不够还债务,这种情况下债务往往随着欠款人的死亡就没了,债权人不能再让继承人还钱。
3. 不过要是欠款人生前有担保之类的责任,担保人就得承担相应责任。
4. 总的来讲,到底要不要还钱以及还钱的方式等,得根据实际的遗产情况和法律关系去确定。

2025-01-15 20:36:07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 当欠款人死亡且留有遗产时,继承人需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债务与税款。这意味着继承人不能无限制地继承遗产而逃避债务,有责任在遗产价值限度内偿还欠款人的债务。
2. 若继承人自愿偿还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债务,这是被允许的,但不是强制的。
3. 欠款人无遗产或者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务通常消灭,债权人不能再要求继承人偿还。
4. 若存在担保等责任形式,即便欠款人死亡,担保人依旧要承担相应责任,这与欠款人的遗产状况无关。

提醒:
在涉及欠款人死亡的债务纠纷中,债权人和继承人都要清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尤其是债权人,应及时了解欠款人的遗产状况以确定债权是否能得到清偿。

2025-01-15 20:32:38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欠款人死亡后是否还钱需视情况而定,有遗产的以遗产价值为限偿还,无遗产或遗产不足偿债则债务可能消灭,有担保时担保人仍担责。
法律解析:
1、当欠款人留有遗产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税款和债务。这是为了平衡债权人和继承人之间的利益,继承人只需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偿债责任,超过部分如果自愿偿还则另当别论。
2、若欠款人没有遗产或者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从法律角度来说,债权人不能再要求继承人偿还债务,因为没有可供偿债的财产来源。
3、如果欠款人生前存在担保等情况,担保人的责任是独立于欠款人的,即使欠款人死亡,担保人依然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在涉及欠款人死亡后的债务问题时,情况往往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的遗产状况、法律关系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如果您遇到类似的情况,建议向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详细咨询,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2025-01-15 20:24:25 回复
咨询我

欠款人死亡后是否需要还钱要分情况看待。从法律角度来说,若有遗产,继承人要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债务和税款,超出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才需偿还。若没有遗产或遗产不足偿债,债务通常消失,债权人不能要求继承人偿还。然而要是欠款人生前存在担保等责任形式,担保人要承担相应责任。

针对这种情况的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 债权人在欠款人死亡后,首先要调查欠款人是否有遗产,若有要及时关注遗产的处理情况。
2. 若涉及担保等情况,要尽快与担保人沟通债务偿还问题。
3. 对于继承人,要明确自身在遗产范围内的偿债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2025-01-15 20:04:16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死刑犯死后怎么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三百四十八条 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应当办理以下事项: (一)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 (二)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 (三)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对于执行死刑的罪犯在执行死刑后,无人收殓活家属拒绝收殓,按照相关条款处理:《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卫生部 民政部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以下几种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可供利用: 1、无人收殓或家属拒绝收殓的; 2、死刑罪犯自愿将尸体交医疗卫生单位利用的; 3、经家属同意利用的。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死刑犯在执行前死亡怎么办 死刑犯在执行死刑前正常死亡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免于执行死刑。 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死刑的执行对象是罪犯,执行主体缺失,死刑自然就不再执行。死刑犯如果是非正常死亡的,其家属可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并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进行民事赔偿。 《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判决或者核准。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