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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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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把以租代购的车卖了,有刑事责任吗?

ask****684 山东-滨州 死刑辩护咨询 2025.01.16 19:44:21 429人阅读

私自把以租代购的车卖了,有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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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滨州 咨询解答:45条

从民事上说属于无权处分

2025-01-17 05:40:48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以租代购买车合同期内把车卖了合法吗?问题解答如下, 以租代购买车合同期内,把车卖了的行为不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对此情形有明确的规定:
第二百三十七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三十八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四十八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第二百四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
第二百五十条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资料来源:shi//11/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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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_13695_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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