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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规加班,有多久追诉期

唐* 辽宁-丹东 劳动争议咨询 2025.01.19 04:50:02 431人阅读

公司违规加班,有多久追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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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规加班的追诉期通常是两年。按照法律来讲,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年。这个仲裁时效期间,是从当事人能够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不过,如果劳动关系还在存续期间,因为拖欠劳动报酬而发生了争议,那么劳动者申请仲裁就不会受到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要是劳动关系终止了,那就必须得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去提出申请。综上所述,对于公司违规加班这件事,如果劳动关系一直存在,那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开始算起,两年内都可以进行追诉;要是劳动关系已经终止了,那就只能在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进行追诉。

2025-01-19 09:5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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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规加班的追诉期通常是两年。按照法律来讲,劳动争议去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年。这个仲裁时效期间,是从当事人能够知道或者理应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不过,要是劳动关系还在持续着,因为拖欠劳动报酬而产生争议的话,劳动者申请仲裁就不会受到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如果劳动关系终止了,那就必须要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去提出申请。所以,要是公司违规加班,要是劳动关系一直都在,那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开始算起,两年之内都可以进行追诉;要是劳动关系已经终止了,那就得在劳动关系终止的那一天起的一年内去进行追诉。

2025-01-19 08:11: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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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规加班的追诉期通常是两年。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年。这时效期间,是从当事人知晓或者理应知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计算的。不过,如果劳动关系还在存续期间,因为拖欠劳动报酬产生了争议,那劳动者申请仲裁就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要是劳动关系终止了,就必须得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追诉。比如说,公司一直让员工违规加班,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员工从发现自己权利被侵害开始,两年内都可以去追诉;可要是劳动关系结束了,那就得在结束后的一年内去追诉。

2025-01-19 06:39: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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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咱们国家,公司违规加班的追诉期通常是两年。按照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要是申请仲裁的话,时效期间是一年。这个仲裁时效期间,是从当事人能够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不过,如果劳动关系一直存续着,因为拖欠劳动报酬而产生了争议,那劳动者申请仲裁就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如果劳动关系终止了,那就得在劳动关系终止的那一天起的一年内去提出申请。所以说,要是公司违规加班,要是劳动关系还在持续着,那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开始,两年之内都可以去追诉;要是劳动关系已经终止了,那就得在终止的那一天起的一年内去追诉。这就是关于公司违规加班追诉期的相关规定,大家可得清楚,别因为不了解而耽误了自己的权益。

2025-01-19 06:28: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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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是违规加班的话,追诉期通常是两年。按照法律来讲,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年。这个仲裁时效期间,是从当事人清楚或者理应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的。不过要是劳动关系还在持续着,因为拖欠劳动报酬产生了争议,那劳动者申请仲裁就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如果劳动关系终止了,那就得在劳动关系终止的那天起,一年内去提出申请。所以说,公司违规加班,如果劳动关系还在,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开始,两年内都可以去追诉;要是劳动关系终止了,就得在终止的那天起一年内去追诉。

2025-01-19 04:50:50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第三十六条 国家工时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40小时) 第三十八条 休息日最低保障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工休办法替代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 举证责任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备注:用人单位不提供的,这里的“不提供”是指用人单位主观上“不提供”,而不是客观上的“不能提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或者劳动者直系亲属对于是否构成工伤发生争议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劳动仲裁追究加班费最长一年的。法律依据《劳动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起诉到人民法院后,可以追究二年内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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