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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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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屋共同借款人怎么处理

李** 山西-朔州 财产分割咨询 2025.01.20 11:56:53 398人阅读

离婚后房屋共同借款人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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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屋共同借款人的处理需综合考量,保障各方权益。
1. 协商确定还款责任:若房屋贷款未还清,双方应协商由谁继续还款,未承担还款责任的一方要出具书面同意书,明确放弃还款义务。
2. 法院判决还款方: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房屋实际情况、双方经济能力等因素判决还款方。比如一方经济能力强且房屋对其生活影响小,可能被判承担还款责任。
3. 主张还款份额:承担还款责任的一方偿还贷款后,可向另一方主张其应承担的份额。
4. 过户手续问题:若抵押物是房屋,未还清贷款前产权暂不能过户,需还清贷款后再变更。

建议双方保持理性,充分沟通协商,若协商无果,应积极配合法院判决,确保问题妥善解决。

2025-01-20 16:30: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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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后房屋共同借款人的处理,有以下要点:
1. 当房屋贷款未还清时,双方要商量好由谁接着还贷款。没承担还款责任的那方,得写个书面材料,说清楚自己不再负责还款。
2. 要是双方商量不出结果,法院会结合房屋实际状况、双方经济实力等,判定由哪一方继续还款。
3. 承担还款责任的一方在还完贷款后,可以要求另一方承担其该分担的还款部分。
4. 若房屋是抵押物,贷款没还清前,房屋产权不能过户,得等贷款还清后再办变更手续。

总之,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维护各方权益。

2025-01-20 15:06: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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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商确定还款责任
当房屋贷款还没还清时,夫妻双方首先应该坐下来好好商量,确定由其中一方继续承担还款责任。而不承担还款责任的那一方,要出具一份书面同意书,在书面材料里清楚地写明自己以后不再承担还款的义务。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按照双方的意愿来安排还款事宜,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二)法院判决还款责任
要是双方没办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就只能通过法院来判决了。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很多方面的因素,比如房屋的实际情况,像房屋的居住使用情况、市场价值等;还会看双方的经济能力,包括收入水平、财产状况等,然后根据这些情况来判定由哪一方继续承担还款责任。

(三)主张还款份额
对于承担还款责任的一方来说,在自己偿还完贷款后,是有权向另一方主张其应该承担的还款份额的。毕竟在离婚前,双方是共同借款人,都有还款的义务,所以偿还较多的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分担相应部分。

(四)房屋产权过户问题
如果抵押物是房屋,在贷款还没有还清之前,房屋产权是暂时没办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因为在贷款未还清时,房屋处于抵押状态,产权的变更受到限制。只有等贷款全部还清后,才可以进行相关的产权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在离婚后房屋共同借款人涉及房屋产权变更的情况中,若房屋作为抵押物且贷款未还清,适用该条规定,在贷款还清前房屋产权变更受限。

2025-01-20 14:33: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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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后房屋共同借款人的处理要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协商确定还款责任或由法院判决,还清贷款后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变更。
法律解析:
1、贷款未还清时,从法律角度看,双方协商确定还款责任人是较为理想的方式。未承担还款责任的一方出具书面同意书,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后续纠纷,这符合民事法律中关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
2、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房屋实际情况、双方经济能力等判决还款方。这是为了确保判决的公平合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依据的是相关民事审判中公平公正的司法理念。
3、承担还款责任方在偿还后可向另一方主张应承担份额,这是基于双方共同借款的事实,符合法律中关于债务分担的规定。
4、抵押物为房屋时,未还清贷款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是因为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其权益需得到保障。
若在离婚后房屋共同借款人处理方面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律师咨询。

2025-01-20 14:21: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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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协商处理:若房屋贷款未还清,双方协商确定还款责任人,未承担还款责任方出具书面同意书,明确放弃还款义务,这是较为理想的解决方式,能避免后续纠纷。
(2)法院判决:协商不成时,法院会综合房屋实际情况、双方经济能力等判决还款方。比如房屋归一方居住使用较多,可能判该方还款。
(3)份额主张:承担还款责任方在还款后,有权向另一方主张其应承担的还款份额,以平衡双方经济利益。
(4)产权变更:抵押物为房屋时,未还清贷款前无法办理过户,需还清后再变更,保障银行等金融机构权益。
提醒:
离婚涉及房屋共同借款处理复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最佳方案。

2025-01-20 12:30:03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什么是共有房产? 共有房产: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房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有”按其形成时的情况不同,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是共有人各有明确的份额,如3个人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其中1人出资1/ 2,另外2人各出资1/ 4,如果他们议定以出资份额作为该房屋所有权的占有份额,这样,各人享有的份额就不同。他们应各自按自己所有的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如将这一房屋出租,占1/2份额的共有人就有权得到房租收入的一半,而其余2个共有人则只能各得1/4。在支付房屋维修费用或交纳与该房屋有关的税金时,也应按这一比例分别承担。 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共同共有是共有人都不能在共有的房产中分出自己的份额。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房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平等的义务。如配偶之间对房产的共有,除了双方另有约定者外,一般均为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的房产若要转让,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任何一个共有人都不能擅自处分,否则这种处分将被认定为无效。 对于一些形成时间较久的共有房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共有人都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各自的份额,应当认定这种共有为共同共有。 房产共有人的权利 一、房产共有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共同义务 共同共有房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换而言之,在共同共有关系存在期间,部分共有人无权擅自处分共有房产。在现实生活中,常会出现部分共同共有人伪造其他共有人签名或私章,擅自处分共有房产的行为。作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共有人,可以该行为未经自己同意为由,向主张该行为及相关合同无效,并且侵权人应将房屋状态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值得注意的是,一般在这种交易中,第三人取得房产的行为往往是善意的(这仅限于第三人不可能得知房产权属为共同共有),对该侵权行为不负责任。如果恢复原状将严重影响第三人的生活,那么侵权人应对第三方进行补偿或赔偿。 二、共有房产的分割 共同共有关系终止,包括共有人死亡、婚姻关系终止、共有等几种情况。对于共同共有房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分割;无协议的应对共同共有房产进行等分。鉴于房产是特定物,受不可任意分割的限制,故多采用折价进行分割。无论是协议分割还是折价分割,原则上都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房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的生活、生产等。 三、房屋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在共同共有房产分割完毕后,一部分房产所有人需要出卖其所有房产的,如果该部分房产作为未分割前共同房产的一个整体或配套使用,那么,另一部分房产所有人享有优先的购买权。

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就得走诉讼,要考虑谁首付,谁付的按揭,谁家庭困难,谁有过错,谁养孩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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