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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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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ask****178 福建-厦门 家事纠纷咨询 2025.01.21 15:09:35 345人阅读

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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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新的离婚法律规定(这些规定其实基于长期以来形成的法律原则和最新的司法解释,且在不断完善和适应社会发展),离婚财产的分割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二、财产分割原则

  ? 均等分割原则: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 照顾特殊群体原则:分割时会适当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在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

  ? 约定优先原则:夫妻双方可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有约定的,从约定。

三、特殊情况处理

  ? 分居两地财产: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 彩礼退还: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 合伙经营财产: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 共同经营的无收益财产: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 房屋增值部分: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 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 不宜分割的财产: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知识产权: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 婚前个人财产消耗: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四、分割方式

双方可协商处理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层面离婚与分割共同财产并没有严格的先后顺序,二者可以同时进行,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先后。如果选择同时进行,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一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审查和分割。若先离婚再分割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先就离婚事宜达成协议或经法院判决离婚,之后再针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另行协商或通过诉讼解决。

总之,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进行。

2025-01-21 16:27: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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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分割,一般一人一半

2025-01-21 16:08: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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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问题

2025-01-21 15:30: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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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看具体情况,方便电话沟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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