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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欠债的人死了债务是不是没了

蒋* 山西-运城 债务债权咨询 2025.01.21 12:59:13 482人阅读

如果欠债的人死债务是不是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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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欠债人死亡且有遗产时,债权人可以向欠债人的继承人主张债权。继承人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例如,欠债人死亡时留下价值10万的遗产,而债务为15万,继承人只需用这10万遗产来偿债,若继承人自愿偿还超出10万的部分则另当别论。
(二)若欠债人死亡没有遗产或者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的债权确实面临风险。这种情况下,债权人要及时了解欠债人的遗产状况,若遗产已经被分配,要核查分配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若存在不当分配的情况,债权人可以依法向相关继承人追回部分财产用于偿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025-01-21 19:33: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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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欠债人去世,债务不一定就不存在了。
2. 要是欠债人留有遗产,继承人得用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去偿还被继承人该交的税款和债务。要是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继承人要是愿意偿还也行。
3. 可要是欠债人没遗产,或者遗产不够偿债,那债务就可能没法全还清,债权人的债权会受影响。
4. 所以,不能轻易觉得欠债人一死债务就没了,得看具体情形去判断处理。

2025-01-21 18:49: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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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当欠债人有遗产时,继承人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清偿债务与税款的责任。这意味着继承人不能无限制地被要求偿还债务,只在遗产价值范围内履行偿债义务,若超出该范围且继承人不愿偿还,法律也不会强制。
2. 若欠债人无遗产或者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面临债权不能完全实现的风险。这种情况下,债务不能完全得到清偿是客观存在的情况,因为没有足够的财产来抵偿债务。

提醒:
债权人应及时关注欠债人的遗产情况,若对遗产处理及债务清偿有疑问,建议咨询律师进一步分析。

2025-01-21 17:00: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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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欠债人死亡后债务不一定消失,需根据遗产情况判断。
法律解析:
1. 当欠债人有遗产时,根据法律规定,其继承人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税款和债务。这意味着如果遗产价值足以偿还债务,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可以得到相应清偿;若继承人自愿偿还超过遗产价值部分的债务也可。
2. 若欠债人没有遗产或者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此时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全部实现。这体现了在债权债务关系与继承关系中的法律平衡。在处理这类情况时,往往涉及到复杂的遗产清算、债权认定等法律程序。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此类问题,或者对欠债人死亡后的债务处理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详细咨询,以便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5-01-21 15:54: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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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死亡后债务不一定消失。从法律角度看,若欠债人有遗产,继承人要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税款和债务,超出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则可,这是为了平衡债权人和继承人的利益。若欠债人无遗产或遗产不足以偿债,债权人的债权就难以完全实现。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 债权人应及时了解欠债人是否有遗产及遗产情况,以便确定债权实现的可能性。
2. 继承人也需明确自身在遗产继承和债务清偿中的权利与义务,若对债务有疑问可寻求法律帮助。
3. 相关部门可加强法律宣传,让大众了解这一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025-01-21 14:08:15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的遗产份额,不得因债务清偿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继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债务人死亡导致债权人主张权利困难的情形,发生此种情形,债权人如何主张权利?实践中需区分两种情况: 1、债务人有遗产的,可向遗产继承人主张权利,要求在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继承人不同意以遗产清偿债务的,可以将全部继承人列为被告向人民提讼,主张权利。 2、债务人没有遗产的,因债务人的死亡,债务人丧失民事主体资格,在债务人没有遗产的情况下,已不具备继续履行债务的能力,债权人便无法实现债权。需特别提醒的是,法律上没有“父债子还”的说法,债务人死亡,债权人不得要求其子女承担还款义务。

债务人债权人,这是确权之诉,诉讼请求是请求确定与债权人之间的具体债务数额。 1、以公司或个人名义写状。 2、到被告所在地提讼并提交状和有关证据。 3、等候审理。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4、等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不执行,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 债务人在或应诉时应向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债务人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债务人应向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权人侵权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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