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上海法律咨询 > 宝山区法律咨询 > 宝山区判决执行法律咨询 > 和解后一定要做裁决书吗

和解后一定要做裁决书吗

刘** 上海-宝山区 判决执行咨询 2025.01.22 05:22:43 355人阅读

和解后一定要做裁决书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宝山区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宝山区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关于和解与裁决书的关系,有以下几点需要明确:
1. 和解后并非必然要制作裁决书。和解情形多样,是否需要裁决书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2. 在仲裁程序中,若双方和解,可请求仲裁庭依据和解协议制作裁决书。这样能借助仲裁机构权威性,让和解协议具备强制执行力,保障双方权益。但若双方自行和解,无仲裁庭等介入,就无需裁决书,签订的和解协议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能约束双方。
3. 在诉讼过程中,和解经法院确认后可制作调解书,其有强制执行力;双方也可自行和解后由原告撤诉,无需裁决书。

2025-01-22 12:30:02 回复
咨询我

(一)在仲裁程序中的和解情况:
    1. 若双方希望借助仲裁机构的权威性赋予和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可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这样一来,当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时,另一方可以依据裁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 若双方自行和解,未经过仲裁庭等相关机构介入,就无需制作裁决书。双方只需签订和解协议,且该协议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比如双方是自愿达成协议的,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这样的和解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受其约束。

(二)在诉讼过程中的和解情况:
    1. 经法院确认后,可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若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 双方也可自行和解后由原告撤诉,这种情况下不需要制作裁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也可以准许原告撤诉。

2025-01-22 11:37:57 回复
咨询我

和解后确实不一定要做裁决书,这需根据具体和解情境判断。
1. 仲裁程序中的和解:若双方请求仲裁庭依据和解协议制作裁决书,能借助仲裁机构权威性使和解协议具备强制执行力;若双方自行和解,无仲裁庭介入,则无需裁决书,签订的和解协议只要满足双方自愿、内容不违法等有效要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有约束力。
2. 诉讼过程中的和解:经法院确认后可制作调解书,其有强制执行力;双方也可自行和解后由原告撤诉,无需裁决书。

建议和解时,双方应明确选择何种方式。如需强制执行力保障,可考虑通过仲裁庭或法院制作相应文书;若仅依靠双方自觉履行,签订合法有效的和解协议即可。

2025-01-22 09:39:25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和解后不一定要做裁决书,具体是否需要做裁决书取决于和解的程序和双方的意愿。
法律解析:
1、在仲裁程序中,若双方和解,可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借助仲裁机构权威性赋予和解协议强制执行力;若双方自行和解,无仲裁庭等机构介入,则无需裁决书,签订的和解协议符合有效要件(如双方自愿、内容合法等)便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有约束力。
2、在诉讼过程中,经法院确认和解后可制作调解书,调解书有强制执行力;双方也可自行和解后由原告撤诉,不需要裁决书。
在实际生活中,和解的情况较为复杂,不同情形下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方式也有所不同。如果您对和解相关的法律问题还有疑惑,或者不清楚在具体情况下该如何操作,建议您向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22 07:48:14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 在仲裁程序中,若双方和解,可请求仲裁庭依和解协议作裁决书,借助仲裁机构权威性使和解协议有强制执行力;若自行和解,无仲裁庭介入,则无需裁决书,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符合有效要件(自愿、不违法等)便具法律效力,对双方有约束力。
2. 在诉讼过程中,和解经法院确认可制作调解书,调解书有强制执行力;双方也可自行和解后由原告撤诉,无需裁决书。
提醒:
和解后是否制作裁决书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若希望和解结果有更强执行力,可考虑通过相关机构确认。不同案情处理方式不同,如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1-22 06:10:05 回复

四川撤销仲裁裁决民事裁定书判决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对仲裁裁决书不服怎么救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7条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故此,裁决书已经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可以申请执行。但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书不服应该怎么办呢?只有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解决。 (1)、申请撤销裁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仲裁法》第60条规定:人民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仲裁法》第61条规定:人民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2)、申请不予执行裁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63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注:民事诉讼法已经修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 《仲裁法》 第6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人民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朋友您好,以上是我对您所问的对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服应该要怎么做的问题的答复,仅供您参考。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典当管理办法
153793人阅读

典当行业在过去市场十分热闹,现在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出现,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的便捷,今天为大家介绍的是典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知识,譬如典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内容有哪些,来了解一下吧。

物权效力
89737人阅读

物权,一般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今天为大家介绍物权效力的相关法律知识,那么什么是物权效力,物权效力有哪些,物权效力和合同效力的联系有哪些,以及物权效力优先原则规定是什么呢,希望这些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48032人阅读

物权,一般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其中所有权是大家最为熟悉的,那么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内容有哪些,以及最新物权法司法解释规定的具体内容有些什么?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来了解一下吧!

一审判决生效
11229人阅读

在诉讼案件中一审判决的生效时间需要多久,如果不服一审判决需要在什么期限内上诉,一审判决离婚生效时间是多久,一审判决生效日是什么时候等等一系列关于一审判决的法律知识都由我们来帮您解答吧!

一审判决
45013人阅读

在诉讼流程后,一般的案件在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后,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提交二审请求,那么一审判决何时生效法律规定有哪些,一审判决生效时间是如何规定的,以及一审判决和一审裁定有什么联系呢,快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