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烟台法律咨询 > 烟台社保纠纷法律咨询 > 计算劳动赔偿时五险一金扣除多少

计算劳动赔偿时五险一金扣除多少

魏** 山东-烟台 社保纠纷咨询 2025.01.22 15:44:16 397人阅读

计算劳动赔偿五险一金扣除多少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烟台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烟台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
在计算劳动赔偿时,五险一金通常不应扣除,但若双方另有明确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可按约定执行,但一般以遵循法定计算标准为准。
法律解析:
劳动赔偿基于劳动者的应得工资计算,应得工资涵盖了劳动者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应获得的全部劳动报酬,像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五险一金作为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法定福利,是工资的组成部分。例如计算经济补偿金这种常见的劳动赔偿形式时,是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此处的平均工资指的是应得工资,并非实发工资,所以通常不扣除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双方在具体赔偿计算时有明确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可以按照约定来执行。不过,大多数情况下还是应当遵循法定的计算标准。如果您在劳动赔偿计算方面遇到复杂情况或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1-22 19:24:01 回复
咨询我

1. 计算劳动赔偿时,五险一金一般不用扣除。劳动赔偿以劳动者应得工资为计算基础。
2. 应得工资涵盖正常工作下的全部报酬,像基本工资、奖金等,五险一金作为法定福利,是工资组成部分。例如经济补偿金按解除或终止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算,不扣个人缴纳部分。
3. 若双方另有约定且不违法,可按约定,但通常遵循法定标准。

2025-01-22 18:37:57 回复
咨询我

计算劳动赔偿时,一般不应扣除五险一金。这是因为劳动赔偿基于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应得工资涵盖正常工作状态下的全部劳动报酬,五险一金作为法定福利,是工资组成部分。

1. 从计算依据看,应得工资包含诸多项目。它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五险一金属于其中一部分。在计算经济补偿金这种常见的劳动赔偿形式时,是按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算,这里指的是应得工资,而非实发工资,所以通常不扣除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2. 从特殊情况看,若双方在具体赔偿计算中有明确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可按约定执行。不过总体上还是要以遵循法定计算标准为原则。

建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涉及劳动赔偿计算时,首先明确按照法定标准计算。若有特殊约定,要确保约定内容合法合规,避免后续产生纠纷。同时,双方应保留好相关计算依据和约定凭证。

2025-01-22 18:27:06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劳动赔偿基于应得工资计算,应得工资涵盖正常工作下的全部劳动报酬,像基本工资、奖金等都包含在内,五险一金作为法定福利,属于工资组成部分。
(2)以常见的经济补偿金为例,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此处平均工资是应得工资,不是实发工资,所以一般不扣除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3)若赔偿计算中双方有明确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可按约定执行,不过通常还是以法定计算标准为准。

提醒:
在涉及劳动赔偿计算时,要明确工资构成,若对计算标准存疑,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1-22 16:56:11 回复
咨询我

(一)计算劳动赔偿时,一般基于应得工资,应得工资包含基本工资、奖金等,五险一金作为法定福利,是工资组成部分,通常不应扣除。
(二)像经济补偿金这种常见劳动赔偿形式,按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算,这里是应得工资,不扣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三)若双方另有明确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可按约定执行,但优先遵循法定计算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2025-01-22 16:08:20 回复

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的项目如下: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扣除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纳税人销售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货物或者销售购进的农产品按照本办法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除农产品以外的货物和应税劳务仍按现行规定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r计算扣除的和其他一般纳税人一样,凭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和进项发票上的税额计算抵扣进项税。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