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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偿还是否有先后顺序

王** 湖南-湘西 欠款追讨咨询 2025.01.22 16:47:26 414人阅读

债务偿还是否有先后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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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偿还存在先后顺序。有担保债务在偿还时优先于无担保债务,优先债权也先于普通债权受偿。
1. 对于有担保债务,像抵押物担保的债务,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能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2. 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属于优先债权,在破产清算等程序中可优先被清偿。
3. 普通债权,例如一般借款债务,要在优先债权满足之后按比例受偿。不过,具体的偿还顺序需综合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和债务性质等多方面因素判断。如果面临具体债务情况,建议进一步咨询专业律师来确定偿还顺序。

解决措施和建议:在涉及债务问题时,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应仔细研究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债务人要合理规划债务偿还顺序,避免违约风险;债权人要明确自己债权的性质,以便在债务偿还时保障自己的权益。

2025-01-22 20:30: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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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有担保债务在债务偿还顺序中占优,像抵押物担保的债务,债务人无法偿债时债权人能优先对抵押物受偿。
2. 优先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是优先债权,破产清算时优先被清偿。
3. 普通债权如一般借款债务,要等优先债权满足后按比例受偿。
4. 不过债务偿还顺序不是单一因素决定的,要综合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和债务性质等情况判断。

提醒:
在涉及债务偿还顺序时,不要仅凭单一情况判断,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

2025-01-22 20:00: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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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债务偿还存在先后顺序,有担保债务优先于无担保债务、优先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具体顺序受多种因素综合判断。
法律解析:
1、有担保的债务在偿还上有优势。例如设定抵押物担保的债务,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能够就抵押物优先受偿,这是基于担保物权的规定,保障债权人权益。
2、优先债权先于普通债权受偿。像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属于优先债权,在破产清算程序中会被优先清偿,因为这关系到职工基本权益保障。普通债权如一般借款债务等,在优先债权得到满足后按比例受偿。然而,实际中的债务偿还顺序不能简单一概而论,还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以及债务性质等多种因素综合考量。如果对自身的债务偿还顺序存在疑问,可向专业律师进一步详细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准确判定。

2025-01-22 18:41: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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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是债权人,想要确保自己的债权能优先受偿。首先要查看债务是否有担保,如果有担保物的,比如房产抵押、车辆抵押等,一定要确保担保手续合法完备,比如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在债务人出现不能偿还债务的情况时,及时行使自己的担保物权,对担保物进行处置受偿。
(二)对于债务人而言,如果有多笔债务,要清楚不同债务的偿还顺序。有担保债务要优先偿还,在涉及破产等情况时,优先保障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等优先债权的偿还,对于普通债权可以按照剩余财产按比例偿还。并且要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合理安排偿债计划,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三)在签订债务合同的时候,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要明确约定债务的偿还顺序和方式等内容。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希望某些普通债权优先受偿等,可以通过合同约定来实现,但这种约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这体现了有担保债务在偿还时的优先性等相关债务偿还顺序的原则。

2025-01-22 17:01: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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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债务偿还存在先后顺序。一般而言,有担保的债务比无担保债务先受偿,优先债权也先于普通债权得到偿还。
2. 就像有抵押物担保的债务,要是债务人还不了钱,债权人能先拿抵押物受偿。
3. 职工工资这类劳动债权属于优先债权,在破产清算之类的程序里会先被清偿。
4. 普通债权,像平常的借款债务等,要等优先债权都满足了,才按比例受偿。
5. 不过具体的先后顺序得综合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和债务性质等多方面因素判断。如果有特定的债务情况,最好详细咨询专业律师来明确偿还顺序。

2025-01-22 16:52:44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怎么确定个人债务偿还顺序
1、优先债权为
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享有这种特别担保的优先权人也不是对遗产全部均享有优先清偿的权利,倘若在供担保之物或权利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则其不足的部分,仍然应当与普通债权处于同一清偿顺序而受清偿。
2、普通债权为
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对于普通债权的清偿应以继承人已经知道的(包括债权人已经报明的)为限。继承人无从知道的债权当然也就无法清偿。对于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当在遗产债务清偿时一并清偿,以避免延缓整个遗产债务清偿的进行。对于那些附有条件而条件尚未成就的债权的清偿问题,情况较为复杂,不可一概而论,应由继承人和债权人互相协商,或请求人民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估价处理或请鉴定人评定数额。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在清偿了优先债权以后,不够清偿已知的普通债权,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对于各项普通债权按其数额的比例计算,分别予以偿还。
3、交付遗赠为
第三顺序。我国继承法第3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就是说,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在先,交付遗赠在后。在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清偿完毕以后,遗产尚有剩余的才能开始遗赠的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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