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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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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能力交抚养费怎么办

甘* 陕西-汉中 子女抚养咨询 2025.01.25 06:57:39 414人阅读

没能力交抚养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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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孩子是法定义务,即便当下没能力交抚养费,也不能免除这个责任。
1. 当确实无力支付抚养费时,首先应与对方协商,争取延期或者分期支付。这是比较温和的解决方式,能体现出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
2. 要是双方协商不成,对方提起诉讼是其合法权利。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像收入、财产等情况。
3. 因突发重大疾病、失业等特殊原因无法支付的,可以向法院提供证据,请求调整支付方式或期限。
解决措施和建议:首先,要主动与对方沟通协商。其次,及时收集自己无力支付的相关证据,如疾病诊断书、失业证明等。最后,不管处于何种情况,都要积极面对抚养义务,不要消极逃避,避免被强制执行和纳入失信名单等不利后果。

2025-01-25 12:03: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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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抚养义务由法律规定,无能力交抚养费不能免除该义务。
2. 当无力支付时,可先与对方协商延期或分期支付抚养费。
3. 若双方协商不成,对方可起诉至法院,法院会考量支付方的收入状况、财产情况等。
4. 因突发重大疾病、失业等不可预见且不可抗拒原因无力支付的,可提供证据给法院,请求调整支付方式或期限。
5. 不能以无能力支付为由长期不履行抚养义务,否则面临对方申请强制执行,还有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产生信用方面的不利影响。

提醒:
若出现无力支付抚养费情况,应积极协商或及时向法院提供证据说明情况,避免长期不履行抚养义务带来的法律风险。

2025-01-25 11:05: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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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无能力交抚养费可协商延期或分期支付,但不能免除抚养义务,协商不成可能被诉,特殊情况可向法院请求调整,长期不履行会被强制执行并影响信用。
法律解析:
1、抚养义务由法律规定,即使暂时无力支付抚养费,也不能免除该义务。这是基于保障未成年人等被抚养人的权益。例如,孩子成长过程中需要基本的生活、教育等费用,父母有责任提供。
2、当无力支付抚养费时,首先可以与对方协商延期或者分期支付。如果协商失败,对方有权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多种因素判断,如收入、财产状况等。
3、若存在突发重大疾病、失业等特殊情况,可提供证据向法院说明,请求调整支付方式或期限。但绝不能长期不履行抚养义务,否则对方一旦申请强制执行,自己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受损的同时还会面临财产被执行等不利后果。如果您在抚养费支付方面存在疑惑或遇到特殊情况难以处理,建议您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2025-01-25 09:43: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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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首先要做的就是和对方积极协商。向对方坦诚地说明自己目前面临的经济困境,比如因为生病花费巨大或者失业没有收入来源,提出延期支付或者分期支付抚养费的方案。这样做是基于双方都希望孩子能健康成长的共同目标,互相理解有助于解决问题。

(二)要是双方协商不成,对方起诉到法院,自己也要积极应对。如果是因为突发重大疾病、失业等特殊原因无力支付,一定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像医院的诊断证明、失业证明等,然后把这些证据提供给法院。法院会综合考虑自己的收入状况、财产情况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要求。这表明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必须履行,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协商或由法院调整支付方式等。

2025-01-25 08:13: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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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要是真的没能力交抚养费,可以跟对方商量延期或者分期支付。要知道,抚养义务是法律规定的,不能因为一时没钱就不用承担了。
2. 要是双方谈不拢,对方可能会到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各种情况来考虑,像收入、财产这些方面。
3. 如果是因为突发重病、失业这种意想不到又无法抵抗的原因才没能力支付,那就拿出相关证据给法院,请求法院根据情况调整支付的方式或者期限。
4. 但绝不能以没能力为借口一直不履行抚养义务,不然对方能申请强制执行,自己还可能被列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之类的方面都会受到不好的影响。

2025-01-25 07:55:33 回复

解答如下,
一、什么条件属于没有抚养能力抚养包括物质上的抚养和精神上的抚养。抚养义务人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就是没有抚养能力。
二、哺乳期内的子女抚养问题:离婚后,哺乳期内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主要是考虑到婴儿和母亲的生理特点,这时候的婴儿最需要母亲的爱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婴儿自出生后两年内为哺乳期。如果哺乳期内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可以看出,在哺乳期内子女以随母亲抚养为原则,以随父亲抚养为例外,法律不排除母亲和父亲双方协商解决子女的抚养问题。如果双方协议由父亲抚养子女,并且对子女健康不会产生负面影响,应准许。
三、抚养权确定的参考标准子女不足两周岁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子女在两周岁以上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子女在十周岁以上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关于什么条件属于没有抚养能力这个问题,简单点来说就是自己的生活已经很贫困,不适合抚养孩子,没有经济收入。关于抚养能力这个问题,一般都是出现在离婚案件中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时,虽然听上去很简单,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要综合各方面因素考虑是否具有抚养能力,建议大家结合具体情况像律师进行咨询。

法律效力即法律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限定的那样做法,必须服从。  法律奏效的范围。包括:   ( 1)时间效力,指法律开始奏效的时间和终止奏效的时间;   ( 2)空间效力,指法律奏效的地域(包括领海、领空),通常全国性法律适用于全国,地方性法规仅在本地区有效;   ( 3)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什么人奏效,如有的法律适用于全国公民,有的法律只适用于一部分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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