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德阳法律咨询 > 德阳刑事处罚辩护法律咨询 > 追缴税款刑事处罚并罚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求解答啊!!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追缴税款刑事处罚并罚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求解答啊!!

罗** 四川-德阳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8.03.01 13:15:17 497人阅读

我现在在税务局上班,关于税款的一些刑事处罚问题,我想问一下追缴税款刑事处罚并罚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啊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德阳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德阳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税收处罚法是界定并追究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的法律规范。法律责任是违法主体因其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因此,只有违法才能追究其法律责任。违法的主体,是指税收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企业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和税务人员;违法的客体,是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具体行为,包括偷税、抗税、逃避追缴欠税、逾期仍未缴纳和收缴税款、骗税、阻碍税务人员执行公务,以及行贿、受贿、共同犯罪等行为。由于税收违法程度的不肉,处罚的方式也有差异,一般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种。
  
(1)税收行政处罚。税收行政处罚是国家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但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程度的单位或个人所做的处罚。税收行政处罚是以违反税收法律、法规为前提条件,并由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的,税收行政处罚采用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方式。罚款是对违法者的一种经济上的处罚。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在罚款额度上分为四种:即2000元以下;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所偷税、抗税、骗税额5倍以下。没收是指国家税务机关依法将违法者的非法所得现金、财物,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例如,对非法印制发票的,税务机关不但没收其违法所得,而且要处以罚款等。
  
(2)税收刑事处罚。税收刑事处罚是指审判机关以国家的每义依据刑法对犯罪分子所作的惩罚。税收刑事处罚是以构成犯罪为前提条件,并由审判机关依法实施。构成犯罪的税收违法行为包括:偷税罪、抗税罪、妨碍追缴税款罪、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行贿罪、共同犯罪等。税收刑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以拘役和有期徒刑为主,附加刑有罚金等。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就近强制劳动执行的一种刑罚,期限为15天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有期徒刑是指将罪犯拘禁在一定场所,剥夺其人身自由,并强迫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刑罚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适用税收犯罪的有期徒刑有四种,即3年以下、3年以上7年以下、3年以上10年以下和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罚金是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处罚方法。根据现行《税收征管法》规定,罚金一般视犯罪情节轻重,处以偷税、抗税、骗税、欠税款5倍以下的罚金。

2018-03-01 13:26:17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关于追缴税款刑事处罚并罚的问题,根据本条及刑法第211条规定,对偷税罪的刑罚适用原则大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分层次处罚
针对偷悦数额的不同,本条分别规定了两个层次的量刑幅度。
(1)第一层次是“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二层次是“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修订)
(2)不同层次的偷税数额只能在本层次量刑幅度内判处,不能任意跨越,否则将造成量刑畸轻或畸重的后果。
二、自然人
自然人并处罚:金针对偷税犯罪行为的贪利性特征,本条对自然人犯罪主体在各层次量刑幅度内,除规定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自由刑外,一律规定了“并处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其立法精神是,主刑和附加刑必须同时判处,不具有选择性,以防止偷税人在经济上占便宜。
三、对单位
(1) 对单位采取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同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处罚。在司法实践中,对单位判处罚金后,--般对单位的责任人员只判处自由刑,而不再并处罚金,这种作法是否符合立法精神,尚有待进一步讨论。
(2)多次偷税的违法行为累计数额合并处罚。
(3)本条第3款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按照刑法理论,行为人在一定时期内多次实施偷税违法犯罪行为未经发现,或虽发现但未经处罚的,均应视为犯罪行为的连续状态,其犯罪数额应当累计计算,按一罪合并处罚,不适用数罪并罚。反之,如行为人多次或某一次偷税违法行为已经过税务或司法机关处罚,则不应再将此数额累计计算合并处罚。
【2】刑法第二百零一条: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 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 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2018-03-01 13:17:17 回复

一是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即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二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火化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三是亲属关系证明。由死者单位出具,列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况。
四是数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交其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异地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本地的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

企业改制本身并不是企业改变原企业主体,如果改制过程中将房产转让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或个人,就应当视同转让房屋应当计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同时还应上交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对于转让过程中可能发生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收费需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确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行贿受贿罪
179591人阅读

行贿受贿严重影响社会风气的犯罪行为之一,应该受到法律的相应惩罚,那么行贿受贿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行贿罪与受贿罪的关系是什么,贿赂多少钱可以定罪,以及商业贿赂罪立案标准规定是什么呢,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驱逐出境
304128人阅读

驱逐出境是我国刑法附加刑的一种,也是最为特殊的一种附加刑,那么驱逐出境是什么,驱逐出境适用范围有哪些,驱逐出境的方式有哪些,以及驱逐出境执行规定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受贿罪的量刑
36734人阅读

贪污受贿在我们工作和生活中很常见,下面律图受贿罪的量刑百科栏目为您详细介绍什么是受贿罪最新量刑标准,行贿受贿罪量刑标准及个人、单位受贿罪量刑标准都有哪些法律规定,快来了解一下吧。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1958人阅读

没收财产是附加刑的一种,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需要些什么前提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那么没收财产属于什么处罚,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有哪些,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证明怎么写,以及没收个人财产如何执行呢,来了解一下吧!

诈骗罪判刑
19471人阅读

几乎每个人都接收过诈骗短信或者诈骗电话,那么这些和刑法中诈骗罪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那你知道电信诈骗罪怎么判刑的吗?诈骗罪判刑标准是怎样的,以及合同诈骗罪判刑规定吗,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