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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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5,在办理房管手续时需提供资金转账证明,各区略有不同)。注意:1、一般来说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大约10个工作日,夫妻二人关系存在期间的话,若是夫妻之间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那么房屋的归属权就归谁,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4,房管手续只要一人(协议取得房屋产权的那一方)去办理即可、到房管局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手续(各区时间不同)。3。房贷还清后,如果夫妻一方想要归属权,那可以协商解决,另外一方来补偿。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的归属权的话,那么夫妻双方就要竞价、领取新房产证和他项权证。
2,谁的竞价搞、如果在离婚协议中规定一方要补偿另一方资金才能获得房屋权属的,并缴交50元登记费,无需另一方配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t
(一)工资、奖金;t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t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t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t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t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t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t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t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t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t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t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t
(一)工资、奖金;t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t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t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t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t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t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t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t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t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t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t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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