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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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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不养孩子怎么举证有效

杨** 山西-临汾 子女抚养咨询 2025.01.26 17:21:21 382人阅读

婚内不养孩子怎么举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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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不养孩子的举证确实有多种途径。日常生活开销记录很关键,孩子的费用若未支出,这能成为证据。对方与孩子相处状况也值得关注,长期不陪伴孩子、对教育等事务不管不顾,证人证言、聊天记录可固定这些情况。有经济能力却拒付抚养费时,银行转账记录和工资收入证明能显示其未履行义务。孩子就医记录、学校文件若体现出孩子因缺乏抚养照顾有不良影响,同样是有力证据。

解决措施和建议:
首先,在日常生活中要有意识地留存各种相关证据,如家庭开销票据、聊天记录等。
其次,若发现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要及时向亲友等寻求证人证言。
再者,定期查询银行账户等资金往来情况,以便获取未支付抚养费的证据。

2025-01-26 22:0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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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家庭开销记录方面,要整理清楚所有的账目明细,那些孩子的衣食住行、学习娱乐等费用如果缺失,是很关键的证据。比如孩子的学费、购买生活用品的费用等正常开销若没有在家庭支出中有体现,就对举证有利。
2. 关于对方与孩子相处情况,证人证言很重要。比如邻居、亲友看到对方长期对孩子不管不顾,他们的说法可以成为证据。聊天记录若显示出对方对孩子的教育、成长毫不在意,也是有力证据。
3. 对于经济能力方面,工资收入证明能明确其收入水平,如果银行转账记录里没有给孩子的抚养费用支出,而自身又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这就表明未履行抚养义务。
4. 孩子的就医记录显示孩子因为缺乏照顾而身体出现问题,学校文件表明孩子因家庭关怀缺失在学习或心理上有不良状况,都能成为证据。

提醒:
不同家庭情况复杂多变,证据的有效性可能会受多种因素影响,建议进一步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5-01-26 20:53: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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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婚内不养孩子可从多方面收集证据以证明。
法律解析:
1. 日常家庭开销记录方面,若孩子相关费用无支出,这与抚养孩子的正常情况相悖,能直观反映未履行抚养责任。根据家庭抚养相关法律规定,抚养孩子包含承担孩子的生活费用等,这是基本的抚养义务体现。
2. 对方与孩子相处情况也很关键。长期拒绝陪伴、对教育等事务漠不关心,通过证人证言和聊天记录固定证据。在法律上,陪伴和关注孩子成长也是抚养义务的一部分。
3. 有经济能力却拒绝支付抚养费,银行转账记录等可显示。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在有能力的情况下拒绝支付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4. 孩子就医和学校相关文件体现不良影响可作证据。这表明孩子因缺乏抚养照顾出现问题,与未履行抚养义务有因果关系。若你在收集婚内不养孩子的证据方面存在困惑或者遇到复杂情况,可以向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详细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孩子权益和自身权益。

2025-01-26 20:34: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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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收集日常家庭开销记录方面。要仔细整理家庭的各项支出账单,比如超市购物小票、孩子生活用品购买记录等。如果在这些记录中发现长期缺乏孩子相关的必要支出,像孩子的奶粉、衣物、学习用品等费用几乎没有,这就能够作为对方婚内不养孩子的证据。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二)对于留意对方与孩子相处情况。当发现对方长期拒绝陪伴孩子、对孩子的教育事务等表现得漠不关心时,可以寻找家人、邻居或者朋友作为证人,他们可以就自己所看到的情况提供证言。同时,如果有和对方关于孩子抚养问题的聊天记录,例如在聊天中对方明确表示不愿意管孩子的事情等内容,这也是有力的证据。这是基于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一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有明确体现。

(三)若涉及有经济能力却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情况。可以通过查询银行转账记录,看是否有给孩子的抚养费支出,如果没有,这就是一个证据。同时获取对方的工资收入证明,例如单位开具的工资单或者收入流水等,证明其有经济能力支付孩子抚养费却未履行义务。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的规定,父母需要为孩子的成长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

(四)关于孩子的就医记录、学校相关文件等方面。如果就医记录显示孩子因为缺乏照顾而身体出现一些状况,或者学校文件表明孩子由于缺乏家庭抚养支持而在学习、心理等方面出现不良影响,比如孩子因为长期缺乏家长关心在学校表现出孤僻、成绩下滑等情况,这些记录都可以成为证明对方婚内不养孩子的证据。这也是因为父母有抚养照顾孩子的法定义务,这一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中有明确规定,父母需要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2025-01-26 19:55: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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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不养孩子的举证有多种途径。
一 搜集日常家庭开销的记录,要是孩子的花费明显没支出,这就能当证据。
二 关注对方和孩子相处状态,像长时间不陪孩子,对孩子教育等事毫不关心的情况,可凭借证人的话、聊天记录等来把证据固定住。
三 有经济能力却拒付孩子抚养费的,银行转账记录、工资收入证明等能表明其具备经济条件却没尽抚养义务。
四 孩子的就医记录、学校相关文件等,若能反映出孩子因缺乏抚养照顾有不良影响,同样可成为有力证据。要从多方面搜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来证实对方婚内未尽抚养孩子的责任。

2025-01-26 18:13:42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 1、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向人民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认可;由人民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逾期提供的证据材料,除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外,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 2、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申请延期举证,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和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均应提交书面申请,并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人民调查收集证据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在申请后七日内预交,到期不预交的,则对其申请不予准许。 申请证据保全的须提供相应的担保。 4、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并在提出申请之日起七日预交鉴定费用。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5、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6、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本院许可。证入到庭作证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在申请后七日内预交,到期不预交的,则对其申请不予准许。 7、符合《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条件的新的证据的提供期限为: 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 8、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人民准许其申请的,有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在提出申请之日起七日内预交,到期不预交的,则对其中申请不予准许。 当事人可以在法庭上提出哪些新证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但由于对“新的证据”没有明确的界定,实践中将迟交的证据都视为新的证据,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一些动机不纯的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不提供证据,在开庭审理中搞突然袭击,或者在一审期间不提供证据,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再提供证据,以实现其拖延诉讼、损害对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这种做法,不仅违背了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中当事人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严重地干扰了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有损裁判的权威性,有损对方当事人的利益,而且对有限的审判资源造成了极大浪费,是导致审判效率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新的证据”的范围做了,明确的限定。 超过举证期限后,新的证据还可以提交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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