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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死了子女还要还债吗

陈** 贵州-黔西南 个人债务咨询 2025.01.27 04:14:41 354人阅读

欠债人死了子女还要还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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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看,欠债人死亡后子女是否还债不能一概而论。一方面,子女若无继承遗产行为,无需承担父债,这体现了现代法律的公平性,不能因血缘关系就无端让子女背负债务。另一方面,若子女继承遗产,就在继承遗产价值范围内承担还债责任,这是在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同时,也遵循了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因为子女继承遗产相当于获取了相应的经济利益。

为避免相关纠纷,建议债权人在借贷时明确要求欠债人提供担保或者保险措施。而对于可能面临此类情况的子女,若不想承担债务就应明确放弃遗产继承,并且最好通过合法的公证等方式确定。

2025-01-27 09:3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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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在一般情形下,欠债人死亡后,子女确实没有偿还债务的义务,这打破了传统观念中的“父债子还”认知。
2. 若子女选择继承欠债人的遗产,此时就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之内承担相应的债务偿还责任,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
3. 若子女明确放弃对遗产的继承,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他们无需承担欠债人的债务。

提醒:
若面临此类情况,不同的遗产状况和继承行为对应不同的债务承担结果,为避免法律风险,建议向专业人士进一步咨询分析。

2025-01-27 07:43: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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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欠债人死亡时,子女不一定需替其还债,视是否继承遗产而定。
法律解析: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债子还”存在例外情况。一般情况下,子女没有为父母偿债的法定义务。
2. 若子女继承了欠债人的遗产,那么仅需在遗产继承的范围内承担还债责任。例如,子女继承了价值50万的遗产,而债务为80万,那么只需用这50万遗产来偿还债务。
3. 若子女放弃继承遗产,那就完全不需要承担还债义务。这体现了法律在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同时,也尊重继承人的自主选择权。在实际生活中,此类情况较为复杂,涉及到的法律细节较多。如果在这方面存在疑问或者遇到类似的法律纠纷,建议向专业的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5-01-27 07:31: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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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欠债人死亡后债务处理问题,如果债权人想要追讨债务,首先应该确定欠债人的子女是否有继承遗产的行为。如果子女没有继承遗产,那么债权人不能要求子女偿还债务。
(二)若子女继承了遗产,债权人可以要求子女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比如欠债人遗产价值为10万元,债务为15万元,那么子女最多只需偿还10万元债务。
(三)如果子女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遗产,应当以书面等有效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这样就可以不承担还债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025-01-27 06:36: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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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常来讲,欠债人去世后,子女不用为其偿债。
2. 不过要是子女继承了欠债人的遗产,这种情况下,子女就得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还债责任。这是因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有个特殊规定,这和传统的“父债子还”不太一样,子女只在继承遗产价值范围内对债务负责。
3. 要是子女放弃继承遗产,那就不必承担还债的义务。
4. 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欠债人一死子女就必须还债,要按照遗产继承的实际情况去判定。

2025-01-27 06:11:16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的遗产份额,不得因债务清偿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继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债务人死亡导致债权人主张权利困难的情形,发生此种情形,债权人如何主张权利?实践中需区分两种情况: 1、债务人有遗产的,可向遗产继承人主张权利,要求在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继承人不同意以遗产清偿债务的,可以将全部继承人列为被告向人民提讼,主张权利。 2、债务人没有遗产的,因债务人的死亡,债务人丧失民事主体资格,在债务人没有遗产的情况下,已不具备继续履行债务的能力,债权人便无法实现债权。需特别提醒的是,法律上没有“父债子还”的说法,债务人死亡,债权人不得要求其子女承担还款义务。

债务人债权人,这是确权之诉,诉讼请求是请求确定与债权人之间的具体债务数额。 1、以公司或个人名义写状。 2、到被告所在地提讼并提交状和有关证据。 3、等候审理。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4、等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不执行,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 债务人在或应诉时应向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债务人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债务人应向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权人侵权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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