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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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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给孩子买房能变成孩子的吗

舒** 青海-黄南 财产分割咨询 2025.01.27 12:54:50 467人阅读

夫妻共同财产给孩子买房能变成孩子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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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夫妻要是想用共同财产给孩子买房,常见的办法就是通过赠与,让财产变成孩子的。毕竟从法律角度讲,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权利是平等的。
2. 要是夫妻二人都同意把房产赠与孩子,那就得签一份书面的赠与合同,而且还要去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把房产登记到孩子名下,这样一来,房产就正式归孩子所有了。
3. 不过这里得留意,如果只是一方私自把夫妻共同财产赠给孩子,另一方没同意的话,这种赠与行为说不定会被撤销。所以,为了防止后面出现麻烦事儿,夫妻最好一起商量好,再去办相关手续。

2025-01-27 17:4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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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夫妻想用共同财产给孩子买房并使其变为孩子财产,赠与是一种可行方式。因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所以这种重大财产处置,最好是双方共同决定。
(二)当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将房产赠与孩子时,一定要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书面合同能明确双方意愿和相关事项,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模糊不清和纠纷。
(三)签订赠与合同后,要及时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把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只有完成这个步骤,从法律意义上讲,房产才真正归孩子所有。
(四)如果只是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孩子,且没有得到另一方同意,这种赠与行为是存在被撤销风险的。因为这涉及到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当处置,侵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
(五)为避免后续产生纠纷,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协商,按照正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保障赠与行为的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2025-01-27 17:37: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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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用于给孩子买房并使其变为孩子财产,需遵循一定法律程序。

1. 共同决定与书面合同: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若共同决定赠与孩子房产,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书面合同能明确双方意愿,避免后续模糊不清产生纠纷,清晰界定赠与行为的具体内容和各方权利义务。
2. 办理变更登记:要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房产才正式归孩子所有,这是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定程序。
3. 防范单方擅自赠与风险:一方擅自赠与,未得另一方同意,赠与行为可能被撤销。为免纠纷,夫妻务必共同协商并办理相关手续,保障赠与行为合法有效。

2025-01-27 16:41: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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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夫妻共同财产给孩子买房,若双方共同决定,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房产归孩子所有;若一方擅自赠与,可能被撤销,夫妻最好协商并办手续。
法律解析:
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这意味着在处理重大财产事项时,双方应协商一致。给孩子买房属于重大财产处置行为,双方共同决定并通过赠与方式,签订书面赠与合同,明确表示将房产赠与孩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至关重要。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等,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只有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孩子才真正取得房产所有权。
3、若一方擅自赠与,未获另一方同意,此行为侵犯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另一方有权依法撤销该赠与行为。
在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给孩子买房这类事情时,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为保障自身权益,避免后续产生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相关行为合法有效。

2025-01-27 14:57: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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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夫妻共同财产处置需遵循双方平等处理权原则。若夫妻双方共同决定用共同财产给孩子买房,通过赠与方式使其变为孩子财产是可行的,这体现了对共同财产的共同处分。
(2)为确保赠与行为的法律效力,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书面合同能明确双方的意愿和赠与相关事宜,是赠与行为的重要法律依据。
(3)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至关重要。只有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才能在法律上完成房产所有权的转移,使其真正归孩子所有。
(4)若一方擅自赠与,未获另一方同意,该赠与行为可能因侵犯另一方财产权益而被撤销。
提醒:
夫妻用共同财产给孩子买房时,务必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好相关手续,以防出现赠与行为被撤销等法律风险。

2025-01-27 13:15:10 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您好!婚前房产可以通过婚前财产公证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夫妻房产变更为一方所有 1、认定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以房产证上记载的是双方姓名还是一方姓名为标准。婚后只要是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是登记在双方的名下还是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和一方名下,在法律后果上存在的主要区别。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发生对外转让时,需要夫妻双方作为转让方共同签字认可。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双方共同到场。而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对外转让时,只需要一方作为转让方签字认可。登记过户时,一方到场即可。从这个意义上说,将夫妻双方一并登记为产权人,虽然在今后房产转让时,手续要繁琐一点,但可以有效地避免一方以较低的价格恶意转让房产,从而有助于加强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共同控制力度。 目前,有的地方房地产主管机关在办理私人所有的房产过户手续时,会要求所有权人提供其结婚证或者未婚证明(如户口簿)。在确认所有权人已婚的情况下,所有权人办理房产转让等过户手续时,如果其配偶不到场,则必须取得其配偶的书面同意,并提交《配偶同意确认书》。这种做法如果能够得到普遍推广的话,对于加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防范一方恶意转移房产将是非常有利的。 房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内,如已出房产证,房产证上是一方名字,另一方可以到房管局直接办理增名手续,费用一百多。 除上面情况外,任何的增名、更名、改名手续,都相当于将房产全部或部分买卖或赠予给别人。按相关买卖或赠予的手续缴纳相关国家规定的税费。 按上面说的,夫妻共有房产,需夫妻双方去办理过户手续,双方本人都要亲自到场。那就不存在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下过户给别人了。 除非一方能骗另一方去公证处办理一份全权委托一方去买卖过户房产的全权委托书。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书也要夫妻双方本人亲自到场签名的。 如果房产证是单个人名字,就有可能单个人去卖掉房产。

不算,婚前房产,属于夫妻一方房产,和结婚时间没有关系。婚前房产: 婚前买房,产权归登记方所有,为一个的婚前财产。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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