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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了钱人死了这个钱由谁来还

张** 青海-海西 欠款追讨咨询 2025.01.28 05:37:46 473人阅读

借了钱人死了这个钱由谁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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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死亡时,债务偿还与遗产和担保等情况相关。遗产方面,借款人死亡后通常用其遗产偿债,有法定继承人且继承人继承遗产的,要在继承遗产价值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而继承人放弃继承就不必承担还款义务。担保方面,若借款时有担保,像担保人就要按担保合同约定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 对于债权人,在借款时要明确是否有担保,若有则保留好担保合同等相关证据,在借款人死亡后及时与继承人或担保人沟通还款事宜。
2. 对于继承人,决定是否继承遗产时要考虑债务情况,避免不必要的经济风险。
3. 对于担保人,要清楚自己的担保责任,按合同履行。若各方有争议,要积极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2025-01-28 10:42: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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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借款人死亡时,遗产成为偿还债务的关键。若有遗产存在,那么这些遗产是债务偿还的主要来源。
2. 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需承担有限的还款责任,责任范围以所继承遗产价值为限。不过若继承人放弃继承,便脱离还款义务关系。
3. 当借款存在担保情况时,担保人要依据担保合同承担相应责任,这与继承人的还款责任是相互独立的。
4. 在现实中,还款责任主体的确定取决于具体的法律关系与证据。存在争议时,诉讼是合法有效的解决途径。

提醒:
当面临这种情况时,各方应妥善保存与借款、遗产、担保相关的证据,不同的证据情况可能导致还款责任认定的巨大差异,若不确定自身责任,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1-28 09:26: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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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借款人死亡时,遗产偿还债务,继承人继承遗产则以遗产价值为限承担还款责任,放弃继承则无还款义务,有担保时担保人按约定担责,争议可诉讼解决。
法律解析:
1、根据法律规定,借款人死亡后,其遗产是第一还款来源。遗产包括死者生前的动产和不动产等财产。这是基于公平原则,死者的债务应由其留下的财产进行偿还。
2、法定继承人若选择继承遗产,那么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债务,但承担的额度仅限于所继承遗产的价值。这是为了平衡继承人和债权人的权益。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就不必承担还款责任,这是继承人的权利。
3、当借款存在担保情况时,担保人是基于担保合同承担责任的,这是合同约定的义务。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各种复杂情况,如遗产范围的界定、担保合同的有效性等可能引发争议。如果遇到此类情况难以解决,建议向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5-01-28 07:50: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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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出借人而言,如果借款人死亡,首先要确定借款人是否有遗产。若有遗产,要关注是否有法定继承人以及继承人是否继承遗产。若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可以要求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价值范围内偿还债务。出借人需要搜集借款相关的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证明债务关系的存在。
(二)对于法定继承人来说,如果决定继承遗产,就要清楚是以所继承遗产价值为限承担还款责任的。在处理遗产继承和债务偿还事务时,要做好遗产的梳理工作,明确遗产价值,避免超出应承担范围承担债务。
(三)若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等明确的方式作出表示,这样就无需承担还款义务。
(四)如果借款存在担保情况,担保人应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出借人在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时,需要依据担保合同的规定,确保要求合理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025-01-28 07:34: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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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借款人要是死了,通常用他留下的遗产来还债务。
2. 要是存在法定继承人,并且继承人继承了借款人的遗产,那这个继承人就得在继承遗产价值的范围内承担还款的责任。要是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那就不用还钱了。
3. 还有,如果借款人借款时找了担保,像有担保人之类的,那担保人就得按照担保合同里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4. 在实际操作中,要依据具体的法律关系和证据才能确定谁来承担还款责任。要是各方在还款的事情上有争议,可以走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

2025-01-28 07:16:25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顾某和吴某是好朋友.6月5日,顾某因为要做生意,就在好朋友A的担保下,向吴某借款IO万元,并向其出具“借到现金10万元”的借据一张,并写明担保人为A。天有不测风云,10万元钱刚刚借到.6月15日,顾某便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不幸死亡。昊某得知此事后,非常伤心,但顾某和吴某是好朋友.6月5日,顾某因为要做生意,就在好朋友A的担保下,向吴某借款IO万元,并向其出具“借到现金10万元”的借据一张,并写明担保人为A。天有不测风云,10万元钱刚刚借到.6月15日,顾某便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不幸死亡。昊某得知此事后,非常伤心,但同时想到自己的借款如何收回的问题,便向顾某的家人出示了借条,要求他们归还顾某借自己的10万元,岂料,顾某的妻子说自己并不知道丈夫借这笔钱,顾某的父母更说自己不知情。无奈之下,为讨回自己的10万元钱,吴某将顾某的妻子、父母及担保人A告上了法庭。点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顾某的父母、妻子均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他们有权利继承顾某的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顾某的父母和妻子作为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对顾某的债务在其继承遗产范围内负有依法清偿的责任。但由于顾某的父母已经放弃了继承遗产的权利,按照《继承法》第33条规定,他们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妻子继承了顾某的遗产,因此,她应当以顾某的遗产为限对该笔借款负清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该条规定,顾某的妻子也应当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另外,A与债权人吴某之间存在保证法律关系。A自愿作为顾某和吴某之间的借贷行为的保证人,而且对保证的方式没有明确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承担担保责任。”第21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所以,A对该笔借款负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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