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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了不再续签会赔偿吗

李** 安徽-宣城 劳动合同咨询 2025.01.30 02:49:00 477人阅读

合同到期了不再续签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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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是否赔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1. 对于劳动合同而言,若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这种情况外,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建议用人单位在决定不续签前,仔细评估相关情况,依法依规处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劳动者也应了解自身权益,及时主张应得补偿。

2. 对于其他普通合同,一般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双方权利义务随之终结,通常不存在赔偿问题。但如果合同中有特别约定,例如约定到期不续签需承担违约责任等,那么违约方就需按约定承担责任。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相关条款,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总之,需依据具体合同类型及约定判断是否赔偿。

2025-01-30 09:30: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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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对于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在非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对于其他普通合同,一般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双方权利义务结束,通常无赔偿问题。但如果合同有特别约定,如到期不续签需承担违约责任,那么违约方要按约定担责。

提醒:
不同合同情况不同,涉及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赔偿问题,要仔细查看合同具体类型及相关约定,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1-30 08:15: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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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是否赔偿需分情况而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除特定情形外用人单位可能需支付经济补偿;普通合同到期不续签,一般无赔偿问题,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法律解析:
对于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时,若不是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合同条件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而对于其他普通合同,在没有特别约定时,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双方权利义务随之终结,不存在赔偿。但如果合同中有关于到期不续签需承担违约责任等特别约定,违约方则要按约定担责。在实际生活中,若遇到合同到期不续签且对是否赔偿存在疑惑的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30 07:02: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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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二)对于其他普通合同,一般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双方权利义务终结,通常无赔偿问题。但若合同有特别约定,如到期不续签需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则要按约定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5-01-30 05:22: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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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方面:
  用人单位不续签,在排除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却不同意的情况,就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

    普通合同方面:
  一般到期自然终止,双方权利义务结束,大多没赔偿。不过要是合同有特别约定,像到期不续签需担责,违约方就得按约负责。

总之,赔不赔偿得看合同类型和约定 。

2025-01-30 03:25:25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提供婚检,但属于自愿选择。婚前检查大约100元左右,很多地区也免费做的。
 律师提醒:  
A、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B、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附件二)。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再审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区别
(一)程序发生的原因或主体不同
第二审程序是因为当事人不服一审未生效的裁判,向上级人民提起上诉而开始,即
第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而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发生的主体只能具有审判监督权的国家机关。只有人民和人民检察院才能依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
(二)提起方式不同
上诉只能采用书面形式。再审程序的提起方式比较复杂,当事人向人民申请再审的,应提交申请书和生效法律文书。
(三)提讼的时间要求不同
上诉要受上诉期限的限制,且期限较短;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四)审理的对象不同
第二审程序是当事人因不服一审未生效裁判,向上一级提起上诉而发生,所以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一审裁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而再审程序的审理的对象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具有强制性、排他性和稳定性,对、当事人和社会都具有约束力,任何人都无权改变。只有当人民、人民检察院行使监督权引起再审程序的发生或者当事人依法申请再审引起再审程序的发生,才能对该判决、裁定再次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
(五)审理的理由不同
二审案件审理的理由是对
第一审人民未生效裁判不服,请求二审继续审理并作出裁判。再审案件的审理的理由是生效裁判确有错误。为了纠正错误的生效裁判,确保案件的质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能采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六)适用的程序不同
二审审理上诉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只能按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对事实清楚、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上诉案件,可以迳行判决、裁定。再审没有设置专门的审判程序。对再审案件的审理,不是适用第一审程序,就是适用第二审程序。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审理第一审案件只能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第二审案件只能适用第二审程序。对再审程序,不论适用一审程序还是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应当一律开庭审理,不得迳行判决。
(七)审结期限不同
第二审人民对不服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人民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在3个月内不能结案,需要延长审结期限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限。第二审人民对不服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人民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对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审结期限,不能延长。再审案件的审理期限分别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期限确定,审理期限自决定再审的次日起计算。
(八)裁判的效力不同
按第二审程序所作的判决、裁定,一经宣告和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是不准再行上诉的终局裁判。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均应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按一审程序裁判的再审案件,在上诉期间内暂不生效;按第二审程序裁判的再审案件,一经宣告和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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