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办理手续国家没有统一规定,但只持有购房合同是不能办理居住证的,还需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
《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材料及流程》规定,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不需要贴照片,而是本人到现场拍照,所以首次办理需要本人亲自去拍照。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等等。
不是必须,你爸妈是租的房子,房屋租赁合同也是可以的。先办理居住证登记,再办理居住证。
一、居住登记办理
【办理对象】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的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穗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的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可以不申报居住登记。
【办理方式】
(1)居住地的街(镇)来此地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gt;gt;居住地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
(2)广东省公安厅人口自助申报系统
(3)公安、来穗部门开发的各类自助申报移动终端
【办理材料】
(1)申请表
如实填写《广州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表》。
(2)身份证明
申报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代申报居住登记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居住证明
居住地址证明原件。
居住地址证明原件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
(4)申报人相片
申报人在具有相关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取得的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社保一般由单位为本单位员工交纳与户籍无关,如没有工作单位可按城镇居民交纳,个人按城镇居民交纳需要在户籍地的居委会办理。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一百条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只要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就应该参加社会保险。上述企业关于缓缴半年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应该予以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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